忻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06.08.2014  1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忻州市卫生局委托,就忻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 : [2014-180]G52-C9

2、项目名称 : 忻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 忻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机构(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

1、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

2、经商业保险机构总部批准同意开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

3、在我市14个县(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同时拥有遍布乡、村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业务经验;

4、具有承办市级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经验;

5、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在一个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地区投标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的子公司不超过一家;

6、能够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专账管理、独立核算;

7、已建立新农合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在信息查询、结算支付、风险管控、健康管理等可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和统筹区域新农合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提供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8、已设立集365天/24小时全天候咨询、查询、报案、投诉等功能为一体的客户服务专线;

9、《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由保监会批准的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大病保险承办资质;

3、经商业保险机构总部批准同意开办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的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当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地点 :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招标文件售价 : 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时间 : 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14年8月25日下午15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在忻州市公共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 : 忻州市公共交易中心评标室,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忻州市卫生局

联 系  人 : 张少光

联系电话 : 0350-3301951

集中采购机构 :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 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

联 系 人 : 张新国  白云燕

联系电话 : 0350-3025292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