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收储中心顺利完成抵押土地置换工作

09.11.2016  20:33

市收储中心为配合市政府“7451”工程的顺利开展,于2013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以位于忻府区秦城乡顿村、河拱村的300.029亩政府储备土地作抵押,向农发行申请借款2.5亿元用于实施忻州市卢野、匡村、十里后等村土地收储项目,为我市的重点工程项目作出了贡献。2015年8月,市政府根据市政建设需求,拟出让该抵押土地南面部分112.7511亩土地。通过协商,农发行同意重新选定与原抵押地块评估值相当的地块,通过调查、评估、审查、审批等相关流程进行置换。我中心遂于9月初开始进行抵押土地置换工作。

押品置换,对于农发行忻州市分行来说是一件全新的业务,过去鲜有涉及,而农发行系统在全省范围内也只办理过一次,且抵押人和抵押物等各方面都有所不同,没有现成的模式遵循。鉴于这种情况,中心与农发行忻州市分行的专业人员多次请教省农发行相关部门,并咨询办理过此项业务的兄弟单位,经多次协商,共同探讨,最终就材料的准备,抵押物的要求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完成了新抵押物的选定和评估工作,既满足了市政府的用地需求,又符合农发行关于风险管理的要求,经过农发行忻州市分行初审,于2016年5月顺利提交省农发行贷审会。

目前,该项业务已通过省农发行贷审会的审查,签订了《置换部分抵押物协议书》,办理了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注销了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顺利完成了抵押物置换工作。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既保证了市政府及时合法的供应土地,又为重点工程提供优质用地服务,同时也为农发行忻州市分行拓展借贷抵押业务工作提供了一次学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