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中院主持一公司破产

12.06.2014  19:16

本网讯(记者 陈伟 通讯员 郝伟 张亮)近日,山西省忻州中院民三庭主持召开了山西云马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山西万达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双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议听取了管理人工作报告,并核查确认了无异议债权和职工债权,表决通过了管理人提交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经合议庭审查,山西云马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山西万达煤焦化有限公司、宁武县双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法院依法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会议还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指定忻州市安泰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该案的审理是忻州市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工作的重要环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云马焦化破产案进入实质性清算变价阶段。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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