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02.07.2015  16:58

6月24日至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副主任赵保华、李君超、束志明、袁建芬、周建洪,秘书长王立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徐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草案)》的说明,财经工委关于《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徐州市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徐州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工委关于徐州市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5个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人代工委关于接受刘秀全同志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国税局关于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有关人事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徐州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对市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国税局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情况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评议市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国税局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情况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秀全同志辞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刘忠达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他希望新任命的同志不断加强学习,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努力用高质量的审判和优良的司法作风,树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刘忠达说,本次会议对两项法规进行了审议,法制委员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结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对《徐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草案)》一审后要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文字材料向市委报告,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提请常委会二审。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本级全口径决算草案进行审查,总体情况是好的,希望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认真整改,构建长效机制。本次会议还听取审议了5个执法检查报告,总的来看,各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是好的。下一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建立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要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要强化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击虚假药品广告力度,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技术防范、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市场管理水平;要利用第二批城市重点绿地名录公布的时机,切实把城市重点绿地规划好、建设好和保护好;要切实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扶持清真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完善清真饮食网点建设规划,更好地满足穆斯林群众的清真饮食需求。

刘忠达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了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专项工作评议活动。今年,评议活动全程贯彻民主、公开、广泛的原则。四个单位对这次评议活动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主动查找自身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政务环境,畅通百姓办事渠道,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四个单位要结合这次专项工作评议发现的问题,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全力抓好人大决议的贯彻落实,巩固扩大工作评议的实效,努力把“零障碍”工程不断引向深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昊,副市长李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光永、蒋新生,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办、室负责人及1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图为会议会场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