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08.05.2015  14:13

  4月29日至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副主任赵保华、李君超、束志明、袁建芬、周建洪,秘书长王立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关于《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徐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市中院关于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专项工作评议拟评议单位(草案)的说明,关于接受强青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陈红金采取强制措施决定(草案)的说明,有关人事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陈红金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强青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对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徐州国税局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刘忠达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刘忠达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不断加强学习,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刘忠达指出,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无偿献血条例,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保证条例中各项制度规范的落实,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条例的贯彻,市人大常委会要监督该条例的实施。《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一审征集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会后要认真梳理研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要按照《办法》规定不断加强财政预算的监督,规范预算公开,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资料。

  刘忠达说,本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检查4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深入地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院关于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报告,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司法公开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监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本次会议上,市政府报告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情况,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本次会议确定了4个部门作为今年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专项工作评议部门,各相关工委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副市长陈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光永,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办、室负责人及1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主次第一次全体会议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束志明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图为市政府副市长陈辉列席会议

图为市法院院长马荣列席会议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立峰作会议议程、日程的说明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王志华作关于《徐州市无偿献血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图为市水利局局长卜凡敬作关于《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草案)》的说明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毕建国作关于《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张跃进作关于《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草案)的说明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赵保华作关于检查《徐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周建洪作关于检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君超作关于检查《徐州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