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我省将认定首批省级步行街

05.09.2020  07:38

  省商务厅3日消息,为改善城市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确定在全省开展首批省级步行街认定工作。

  省商务厅介绍,省级步行街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位于城市商业中心,纯步行长度不少于500米,业态丰富,国内外品牌集聚,环境优美,客流量大,吸纳就业能力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凸显地方特色、传承优秀文化,是现代时尚与传统文化结合的城市繁华商业中心;街区知名度高,有城市名片、城市地标特征,是当地城市居民和国内外游客购物、娱乐、休闲和体验首选之地;有日常管理机构,运营管理规范,倡导诚信经营,完善业态布局和业种引导,组织、支持商户开展主题商业促销文化活动等。

  经申报、推荐、评审和公示等认定程序后,省商务厅将发文公布省级步行街名单,对获得省级步行街的单位授牌,并给予政策支持,授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