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14个引领性产业发展 我省发布降低用电成本新政策

17.10.2020  07:45

  近日,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山西国资运营公司联合印发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我省将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10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方案实施相关情况。方案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省能源局副局长侯秉让表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和拓展省内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途径。

  省工信厅副厅长张占祥介绍说,将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为主,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按照自愿申报、企业承诺、市级审核、公示备案的程序,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备案。

  此次我省出台降低用电成本新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做出顶层设计,可以充分发挥我省煤电资源优势,形成有比较优势的电价“洼地”,打造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高地”,能够实现传统电力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从而为我省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结合我省实际,此次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14个标志性、引领性产业。

  近年来,我省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截至今年9月底已经达到957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6706万千瓦,占比70%。

  “十三五”以来,我省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市场交易体系。截至目前,累计交易电量已突破3900亿千瓦时,向下游释放改革红利超过260亿元,市场用户达到5500余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