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市全部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

17.02.2016  11:03

      2月1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有效缓解轻微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拥堵,我省已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共15家,覆盖全省11市。
      2014年9月25日,我省首家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在太原开始运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的建立,使当事人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的时间大大缩短,有效防范了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为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工作效率,省公安厅交管局与山西保监局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建设,面向全省推广太原“快处快赔”经验。
      据有关数据显示,发生在主干道路高峰期的绝大多数是轻微刮擦事故,属于轻微财损事故。但由于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地段分散,交警、保险公司无法迅速到场处理,导致事故车辆长时间占用道路等候造成事故路段交通拥堵,车流高峰时甚至出现区域交通拥堵。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投入使用后,如果再发生轻微财损交通事故,且符合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条件,当事双方无需再像过去一样,留在现场等待交警、保险等部门进行处理。而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首先拍摄现场照片、双方证件照片,然后互留姓名、电话,之后撤离事故现场,随后双方约定时间(不超24小时),将事故车辆开至“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处理即可。
      日前,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部署2016年将分步骤、分阶段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下一步,我省将不断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和便民服务的能力,并在总结城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