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部署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04.05.2017  11:52

近日,尧都区国土资源局、煤炭工业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尧都区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并印发《尧都区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利用3至5个月的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超层越界开采造成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要深刻汲取超层越界开采引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超层越界开采造成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更加有力地维护煤炭资源开采和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奠定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健康有序发展坚实基础。

专项行动分企业自查、联合检查、上级抽查和督查等阶段依次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的范围是全区所有煤矿,区国土、煤炭、安监部门将与有关专家和技术支撑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所有煤矿逐一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要对照煤矿采掘布置、批准的矿区范围,以及产量、销量和储量等相关图纸资料进行核查,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隐瞒实际生产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嫌疑的,要组织进行实地测量取证,对是否存在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

专项行动中,要严肃查处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企业,各部门将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形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的,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三部门还将与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对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不及时整改的,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开办法规定,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