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法集中执法检查

02.07.2014  11:03

为推动美丽天津建设,支持和促进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加快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6月24日至7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情况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参加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李泉山和秘书长杨福刚,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何树山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这次执法检查采取人大检查与政府自查、分组检查和集中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12个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开展了自查。在分组检查中,肖怀远带执法检查组察看了位于北辰区的爱德克斯(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和天津振兴水泥有限公司。李亚力带执法检查组察看了位于滨海新区的汤浅电池(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原龙化工有限公司。李泉山带执法检查组察看了位于静海县的天丰钢铁有限公司、天海同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人员听取了三个区县政府执法情况汇报,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促进清洁生产各个环节的情况,研究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集中座谈时,市经信委等5个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了贯彻实施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人员认为,多年来,我市抓紧抓实清洁生产工作,规范审核程序和管理体系,强化监管责任,推动技术改造,有效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各级政府和企业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有效解决问题。大家还结合分组检查情况,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启动以来,全市各有关方面齐心协力,扎实开展“四清一绿”行动,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依法促进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是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护绿、依法治污,长期抓、抓经常,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发展。建设美丽天津人人受益,同样需要人人出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主动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自觉参加到“四清一绿”行动中来,共同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家园。

    李亚力、李泉山、何树山分别就依法促进清洁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