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坚持开展家事案件案后社会关护工作

14.09.2016  00:36

作者:王颖

 

为提升和巩固家事案件审判质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家庭和谐,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自2013年8月家事案件集中审理后,坚持开展家事案件案后社会关护工作,共对100余起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开展案后社会关护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明确关护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对已审结的重点家事案件由家事法官等相关人员对当事人开展以“跟踪回访帮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护工作,及时了解当事人在案件处理后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等,帮助当事人提高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解决实际困难。该院制定的《家事案件案后社会关护工作操作规程》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规范性文件下发执行。

扩大开展关护工作的案件范围。对涉及情感纠纷的离婚案件、涉及子女利益的抚养、监护纠纷案件、财产争议较大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案件,涉及老年人利益的赡养纠纷等案件,视具体案情和当事人情况开展必要的关护工作。

提高跟踪回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效果。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通过采取电话询问、见面约谈、亲临其家庭、工作场所实地回访等形式,分别跟踪回访夫妻关系修复情况,抚养费支付义务履行、探望权行使、子女生活学习及与父母相处等情况,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履行情况以及当事人思想动态、对立情绪缓解情况,老人生活现状、子女履行赡养费支付、探望照顾老人义务履行情况等等。

突出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救助。对跟踪回访中发现当事人存在经济困难、因身体残疾、劳动能力受限导致生活不便的,或因审判等原因造成心理创伤、负面情绪的,积极联合妇联、民政、心理辅导机构等组织对当事人提供帮助,或与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系,依托社工,做好生活、就医帮扶照顾工作。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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