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修改“外资三法” 研究统一外商投资基本法律

09.02.2015  10:47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了解到,商务部正在研究提出统一的外商投资基本法律的草案建议稿。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骞芳莉、吴蔚荣、莫小峰等代表提出5件议案,建议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准确界定内、外资的判断标准,明确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的定义,增加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王法亮、王锋等代表提出两件议案,建议废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与公司法并轨。

    商务部提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修改已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商务部高度重视“外资三法”修订工作,按照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等原则要求,正在研究提出统一的外商投资基本法律的草案建议稿,构建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又顺应国际通行规则发展要求的外商投资法律。

    全国人大财经委同意商务部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加快立法工作进程。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