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调研组对市《山东省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17.09.2014  13:25

  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勇带领执法调研组对我市《山东省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自2013年3月1日《山东省建筑节能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省定任务,建立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制定有效的政策办法,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主要颁布实施了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大力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新型墙材节能产品应用水平等,全市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全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按照标准设计率100%,施工阶段执行率99%。2013年以来全市节能建筑竣工面积320余万平方米,占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100%。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已建成监测数据中心和31个能耗监测子系统,公建节能工作建立在了量化的基础上。所有在建工程严格按照“禁实”要求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实”率100%。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