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开展建筑施工春季开复工安全大检查

16.03.2017  07:33

太原新闻网讯  3月13日,市住建委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就全市开展建筑施工春季开复工安全大检查作出部署。对组织开展检查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隐患突出和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在被检查行列。3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市级抽查和省住建厅督查的方式,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检查,市安全站、市市政质量站对市本级所监督的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检查;从3月中旬开始,市住建委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从3月下旬开始,省住建厅将展开全面督查。

针对施工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工程支撑体系、土方(隧道)开挖、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和专家论证审查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隐患排查台账建立落实情况;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消防安全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情况等。对监理单位重点检查内容有:是否制定安全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是否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监理人员是否坚守岗位;是否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消防安全和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等。据悉,由建设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监管的工程项目,实行工地开复工申请,施工单位(企业)填写开复工申请表,市住建委监督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开复工。未经核查擅自开复工的工地,将勒令停工。(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