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欣副省长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作出批示

21.02.2015  06:27

      2月15日,张建欣副省长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作出批示。
      张建欣副省长在批示中指出,2014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了工商管理体制调整任务,积极发挥工商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认真做好非公党建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在开展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方面,起步早、推进快,思路清、措施实,力度大、效果好,充分发挥了先手棋、突破口的作用。通过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企业年检制度为年报公示制度等,降低了准入门槛,放宽了准入条件,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发展的态势,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张建欣副省长在批示中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启动之年,也是我省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始终,围绕“六大发展”,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要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狠抓改革措施落地,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的潜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二要以信用监管为抓手,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做到严格依法监管,公正严明执法,努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三要全面贯彻落实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四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非公党建工作,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五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纠正“四风”,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善做善成的高素质工商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