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

18.08.2015  10:08

    法制日报讯 记者马维博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近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专项报告时称,全省监狱系统和社区矫正机构仍存监督盲区,监督信息化还有空白。

    报告显示,自2013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和纠正各类日常监管活动违法3584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750起,防止自杀、逃脱、伤害等其他事故隐患42起,防止服刑人员再犯罪1236件。

    2014年组织开展的“减假暂”专项检查活动,重点调查核实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案件,依法监督重新收监执行246人(含职务犯罪51人),对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后减刑快、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期限短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

    蔡宁坦言,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等刑事政策的调整,给检察系统带来了空前的压力。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增加了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审查条件,收窄了减刑幅度,加大了减刑间隔,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严控制减刑条件,导致实际执行刑期提高,罪犯自杀、逃脱、凶杀、袭警等事件发生概率提高。

    另外,检察系统的监督场所从大墙内扩展到大墙外,监督范围从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扩大到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内容从监禁刑扩展到非监禁刑,这些变化使刑罚监督的安全防范职责加重,且存在大量盲区。

    蔡宁强调,在全省37所监狱和135个看守所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工作刻不容缓。目前,郑州、新乡两市已成立专门的监所检察院,安阳、三门峡等地完成了更名设局工作。其余各地在今年年底前争取协调各级编办支持,完成更名,落实同级派驻和对等监督要求。同时,将检察室列为检察机关正式的派出机构,把党和人民与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