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扎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29.10.2015  10:15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采取多项措施,为全区农村留守儿童接受良好教育、身心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 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政策,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重视初等教育,防止留守儿童失学和辍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14年投入11.2亿元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386所,建设学生宿舍462栋,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就读需求。建立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全程覆盖、从家门到校门无缝对接的学生教育资助体系。2010—2014年,累计筹集学生资助资金243.12亿元,资助学生1408.89万人次,其中义务教育阶段76.6亿元,资助学生683.79万人次。

   保障留守儿童身心安全。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学校治安、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食品卫生等关键环节。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将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工作格局。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强留守儿童体质。目前,广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县(市、区)达63个,每年投入资金13.57亿元,惠及学生169.6万人。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及时排查和疏导。

   丰富留守儿童校内外生活。 组织中小学开展文化、艺术、体育、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外生活。增加留守儿童校外教育资源,拓展留守儿童实践空间。2011—2014年,广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4.04亿元,支持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项目105个、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372个、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5个。2014年起开展“圆梦蒲公英”暑期主题活动,每年组织近2万名留守儿童走入城市、县城,走进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活动场所参观体验、交流互动。

   发挥学校教师关爱留守儿童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中的教育主导作用,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和情况报告、监护人联系、结对帮扶等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宣传教书育人、关爱留守儿童先进典型。2010年以来,在全区教育系统树立优秀典型2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