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

17.09.2014  17:41

  9月1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周天鸿作学习体会发言。

  黄龙云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的重要意义,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人大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重要作用。总书记的讲话,既是人大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人大工作的行动纲领,更是人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黄龙云强调,要把握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这一关键节点,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对人大制度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推进人大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人大历史经验的回顾总结”,“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加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组织好专题学习并贯彻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推动高层次地方立法人才的培养,强化人大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作出贡献。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23日至25日召开,会期3天。建议议程是:审议《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救灾条例(草案)》、《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深化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内司委关于《广东省救灾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财经委关于《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的调研报告;环资委关于检查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深化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农委关于《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侨民宗委关于检查《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会议还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开展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稿)、《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选联工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拟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