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15.07.2014  18:20

  7月1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省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陈小川副主任作主题发言。

  黄龙云指出,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原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省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对张德江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要充分认识人大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人大制度自信,坚定对人大制度的信心。要认真回顾和总结我省地方人大各项工作实践,充分利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和地方设立人大常委会35周年的契机,系统开展调研和理论研究,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领域,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作出贡献。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探索创新,更好地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把人大工作落到实处,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法工委在会上通报了《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及实施试点工作情况。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7月29日至31日上午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议程是:审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审查《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我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省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淡水河石马河整治经验集中推动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等跨市域重污染河流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接受黄平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和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听取了法委关于《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的审查报告、关于《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内司委关于我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调研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广东省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关于广东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关于广东省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听取了财经委关于我省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关于我省社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环资委关于运用淡水河石马河整治经验集中推动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整治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农委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的审议意见、关于《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听取了教科文卫委关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华侨民宗委关于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拟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处理建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