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18.06.2014  18:29

  6月1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湛江、茂名、河源、揭阳四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也应邀列席,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

  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外国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周天鸿副主任作学习发言。

  黄龙云主任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关于“中国要永远做一个学习大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并完善加强学习的有关机制,做到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同时,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探索形成学习的新模式、新机制,按照保障和促进人大依法履职、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的要求,组织好专题调研和各种有效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陈继兴副主任在会上通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底线民生保障资金落实情况交叉检查的情况,接受检查的十个县(市)所在的湛江、茂名、河源、揭阳等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分别就加强底线民生保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黄龙云主任表示,底线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权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加强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列为省政府2014年要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首。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底线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改进存在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好对这项工作的专项检查,推动代表建议的落实,促进我省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再上新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7月下旬在广州召开,会期约3天,建议议程是:审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关于接受黄平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查《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13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我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省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我省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内司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省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听取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拟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关于接受黄平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宣传工作规定(稿)、广东省人大机关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暂行办法(稿)的说明。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