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三看守所2014年第十一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9.08.2014  11:31

太原市第三看守所2014年第十一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太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太原市第三看守所2014年第十一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货物”)的供货及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选定合格的供货单位。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编号:SXGYZB-2014-006

二. 项目名称:太原市第三看守所2014年第十一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 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六包。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第一包

LED显示屏

1

 

第二包

电子触摸屏

1

 

第三包

监区信号屏蔽工程

1

 

第四包

发电机组

1

 

第五包

太阳能热水工程

1

 

第六包

电子警务公开系统

(系统专业查询软件开发)

1

 

2.采购范围:

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方式、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响应规定为准。

四.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的资格条件。

五.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的资格条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六.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08月19日至2014年08月25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平阳路426号大和昌业大厦2304室。

3.谈判文件售价:第一包人民币叁佰元整/包(¥300/包),第二包至第六包,人民币伍佰元整/包(¥500/包), 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08月26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黄河京都大酒店二层三号会议室                                   

八. 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4年08月26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太原市黄河京都大酒店二层三号会议室

九.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太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太原市第三看守所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后水峪村

联    系    人:陈队长

电              话:0351-437988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426号大和昌业大楼2304室

联    系    人:武宏亮 

电              话:0351-8066157

传              真:0351-8066157

电 子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山西国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