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提前批复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

27.02.2019  02:10

本报讯 1月31日,在山西省人代会批准财政预算的第二天,山西省财政厅召开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安排会,批复了省级部门预算,比预算法规定的时间提前19天。会议对省直部门提出4项具体要求,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省级预算各项任务。

一是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2019年省级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5%,在预算执行中,省直各部门财务处长应切实负起资金统筹管理职责,不断完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报批流程,按规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办理各项财政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各部门要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压缩后的预算执行,预算之外的一般性支出一律不追加。机构改革涉及部门所需经费预算,主要通过部门现有预算调剂、部门间预算划转等方式解决。严格经费资产管理,坚持盘活存量、严控增量。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财政支出有效性。山西省财政厅在批复预算的同时发文明确了年初预算、上年结转、中央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项目提报和预算下达时限,要求各部门尽早报送待分配项目资金分配计划。无法按时报送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先行下达部分预算,分配计划确定后再行清算。预算资金下达后,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尽快办理资金计划申请,加快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提前制定政府采购招标设备技术参数,明确具体项目内容和采购时间,尽快启动政府采购程序。2019年,省财政将继续按月通报部门支出进度,兑现奖惩资金。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省财政将对9月底前部门仍未提出分配意见的项目报请省政府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出,预计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理财效能。突出绩效目标导向。各部门要按照绩效目标同预算资金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的要求,在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一经批复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需要调整预算的,要同时调整绩效目标。健全和完善绩效跟踪机制。对预算执行中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按时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将在各部门绩效自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四是夯实预算管理基础,筑牢管理根基。全面清理核实预算基础资料。对涉及预算管理的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筑牢预算编制基础,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深度融合关联,实现一体化的高效运作。做好项目储备,缩短项目准备期,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等项目”的问题。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要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论证。按照中期财政规划要求,分年度实施或支出的项目分年度申请预算。严格会计核算。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设账,准确、完整核算本单位经济业务和事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在建工程、股权投资等重要项目应核算尽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