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分解情况的报告

26.01.2017  22:32

省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对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的有关要求,省商务厅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方案化、任务项目化、目标指标化、责任清单化”的原则,着眼于圆满完成省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厅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省商务厅高度重视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工作。1月23日,省政府督查室召开会议后,着眼于圆满完成省政府各项重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化、任务项目化、目标指标化、责任清单化”的原则,第一时间召开厅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明确厅主要负责人对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负总责,分管厅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承办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我厅单独牵头、共同牵头、配合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之后,再次召开承办处室负责人协调会议,就逐项细化、逐级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标准、时间节点等进行了安排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解任务

经认真梳理,我厅牵头负责的工作15项,共同牵头负责的工作5项(其中排名第一牵头负责的工作4项)。

对于我厅牵头负责的15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化、任务项目化、目标指标化、责任清单化”的原则,要求分管厅领导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形成方案(上报时,可简明扼要);每项工作纵向要见时间、见责任人、见指标,难于量化指标的,要明确结果;对于配合的省有关单位及厅有关处室按照常规性工作、例行性工作不再征求意见,重点工作、重要工作积极主动进行协调沟通,确保形成合力,压实责任。

对于共同牵头负责的5项工作(其中排名第一牵头负责的工作4项),按照“主动担当、以我为主、不推不扯、确保完成”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科学合理,积极主动进行协调沟通,进行了任务分解。对于其他牵头单位按照常规性工作、例行性工作不再征求意见,重点工作、重要工作明确任务,以达到省政府的要求,确保任务完成。

三、简明扼要,梳理汇总

在一项任务一个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由承办处室按照省政府督查室的要求,进行汇总、填表(见细化简表)。同时要求承办处室,要进一步研究任务细化分解工作,按照省政府督查室的要求,能细化到县、企业和项目的任务,要尽量细化,确保不留死角,并于2月15日前按时上报。

四、关于“在省政府领导下,各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

(一)履行好各级政府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领导:张跃建;责任处室:机关党委;责任人:王东宝)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年完成)建立完善逐级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制度。制定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和分解意见,与厅直单位、机关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以我厅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六定”制度为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二)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长效机制。(责任领导:张跃建;责任处室:机关党委;责任人:王东宝)

1.以支部生活会为主要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及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关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有关内容。

2.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为重点,通过专家解读、学习培训、知识竞赛、实地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深化全厅党员干部的法规意识和纪律教育。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共山西省商务厅党组工作规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

(三)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整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责任领导:张跃建;责任处室:机关党委;责任人:王东宝)

1.健全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公用房等制度规定。

2.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由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等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自查整改与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中存在的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散、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影响商务发展环境、损害商务形象的违反纪律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常态化、长效化。(责任领导:张跃建;责任处室:机关党委;责任人:王东宝)

1.坚持领导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全厅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厅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纪检部门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2.强化党性教育,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全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坚持持续用力,抓反复、反复抓。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岗位职责和日常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抓住节假日等重要事件节点,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促进全厅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按时完成厅机关工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齐工会干部;协助省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指导、帮助厅直属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工会工作;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做好慰问特困职工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省工会组织的各类行业劳动竞赛;积极参加全省“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学雷锋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指导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省经贸学校做好共青团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文明家庭建设。关注女性健康,每年为厅机关女干部定期体检一次。重视全厅女干部的成长,通过不断加强妇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狠抓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有效提高我厅女干部在商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责任领导:王来平;责任处室:办公室;责任人:陈晓红)

1.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执行情况。

2.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

3.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监督意见建议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认真抓好跟踪问效,确保意见建议办理任务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年底要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4.及时解决接受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尊重和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五、关于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15项)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责任领导:李志胜;责任处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责任人:赵常青)

1.分解任务并对各市下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督促各市做好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工作。(2月底前完成)

2.加强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做好消费品市场月度、季度和年度分析,并形成运行分析报告。(每季度1次)

3.合理调整限上企业结构,加大电商企业入库统计力度,并对各市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1次)

(二)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电商扶贫。(责任领导:赵贵全;责任处室: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责任人:郭小中)

1.制定2017年全省电商扶贫行动计划。(2月底前完成)

2.开展促销活动。(11月底前完成,每季统计1次)

3.完善贫困地区电商网络体系。(12月底前完成)

(三)加快完善会展设施,在太原规划建设大型会展中心,引入市场化办会机制,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延伸会展产业链。鼓励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引进本领域重要展会。(责任领导:张文;责任处室:国际市场发展处;责任人:王芳)

1.制定《山西省会展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会展业专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3月底前完成)

2.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会展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任务分解方案。(3月底前完成)

3.召开全省会展业促进发展会议,解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3月底前完成)

4.编制完成《山西省会展业“十三五”发展规划》。(12月底前完成)

5.加快完善会展设施,在太原规划建设大型会展中心。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落实。(每季跟踪推进。落实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

6.各市结合本市实际,积极引入市场化办会机制,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延伸会展产业链。鼓励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引进本领域重要展会。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每季跟踪推进。落实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四)制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实施“千企百展”行动,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责任领导:张文、王来平;责任处室: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对外贸易处;责任人:王岫、李国荣)

1.制定《山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三年滚动计划》。(4月底前完成)

2.制定《2017年“千企百展”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3月20日前完成计划制定;4-12月组织实施)

3.完成展会承办单位资质招标、境外展会分类管理目录制定等工作。(3月中旬前完成)

4.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予以财政扶持。(6月30日前完成)

5.汇总B类展会总结及绩效自查报告,提出分类处置办法。(12月底前完成)

6.编印《山西省国际产能合作重点产业投资指南》;深入长治、临汾、晋中、阳泉、大同等市就国际产能合作同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座谈、调研,鼓励各市组织优势产能企业开展海外对接活动。(12月底前完成)

7.建立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库,对重大项目实施进展实行跟踪,加强指导服务。(12月底前完成)

8.根据商务部《推进优势行业国际产能合作目标市场指引》、《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山西省推进煤焦国际产能合作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组织我省企业参加或自主举办国际产能合作国别投资环境说明会、重点项目对接会等投资促进活动。(每季推进落实)

(五)引深“山西品牌行”系列活动。(责任领导:王来平、李志胜、赵贵全;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流通业发展处、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责任人:李国荣、田保民、郭小中)

1.制定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3月底前完成)

2.组织实施好山西品牌丝路行(印尼站、哈萨克斯坦站、波兰站)活动。(12月底前完成)

3.组织举办好山西品牌中华行(合肥站、西安站、天津站、青岛站)活动。(6月底前完成)

4.组织我省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等企业参展山西品牌中华行(长沙站)活动。(7-9月完成)

5.组织举办山西品牌中华行(大连站、厦门站、北京站)活动。(10-12月完成)

6.组织举办山西品牌校园行、山西品牌社区行、山西品牌景区行、山西品牌列车行。(每季统计)

7.15个试点县特色农产品专场促销。(7月底前完成)

8.电商扶贫大宗农产品专题促销。(11月底前完成)

9.传统电商平台老字号名特产品促销。(每季统计)

10.微商微平台“社群引爆”促销。(8月底前完成)

(六)适应大众消费多样化、个性化、信息化需求,推动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等行业加快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责任领导:李志胜;责任处室: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责任人:杨柳青)

1.向各市县安排布置加快消费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的有关工作。(2月底前完成)

2.调研各市消费业态情况,针对各市实际情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进各市消费业态创新,实现业态多元化。(3月底前完成)

3.调研各市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等行业管理情况,对标先进,督促指导、推进各市相关行业管理创新。(6月底前完成)

4.调研各市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等行业服务情况,督促指导各市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开展诚信经营,推进相关行业服务创新。(9月底前完成)

5.调研各市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等行业线上线下融合情况,督促指导各市提出符合本市实际的促进互联网+,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的有关意见并组织实施。(12月底前完成)

(七)优化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发展现代经营方式。(责任领导:赵贵全;责任处室:市场体系建设处;责任人:秦建中)

1.开展全省农商互联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农商互联工作方案。(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3月-12月组织实施)

2.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15个公共运营中心、物流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和培训中心。(12月底前完成)

3.做好电子商务进社区示范工程,培育8个龙头骨干企业。(12月底前完成)

4.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扩大网络销售,强化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建立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升级3-5个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8个一二三产业融合、服务能力提升、土地托管项目。(12月底前完成。落实单位:省供销社)

5.组织系统内外企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第五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实施特色优质农产品“走出走”战略。(12月底前完成。落实单位:省供销社)

6.组织涉农电商开展农产品上行和农资下乡对接活动。全年组织4-5次,组织涉农电商开展农产品上行和农资下乡对接活动。(12月底前完成。落实单位:省农业厅)

(八)积极打造晋菜品牌,弘扬山西面食文化,培育一批跨区域餐饮连锁示范企业,发展大众餐饮、特色餐饮。(责任领导:李志胜;责任处室: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责任人:杨柳青)

1.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对市、县进行安排部署。(2月底前)

2.组织各市选拔晋菜品牌、品牌连锁企业。(4月底前)

3.确定各市晋菜品牌、企业品牌,鼓励发展大众餐饮、特色餐饮。(5-12月)

4.加大宣传力度,支持、推进品牌企业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全年实施)

(九)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化水平。(责任领导:李志胜;责任处室: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责任人:杨柳青)

1.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对市、县进行安排部署。(2月底前)

2.各市摸清家庭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协会情况。(4月底前)

3.地市没有家政服务协会的组建成立协会。(6月底前)

4.完善企业服务、运营等业务管理系统、人员调度系统、会员管理系统等,推进各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7-12月)

(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责任领导:王来平;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责任人:李国荣)

1.认定一批山西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和培育对象。(3月底前完成)

2.推进阿里集团“一达通”山西落地工作。(6月底前完成)

3.认定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3月底前完成)

4.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出台《2017年跨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4月底前完成)

5.指导推动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区建设。(6月底完成)

(十一)制定重点出口产品支持政策,扩大山西产品出口规模。积极扩大进口,重点支持先进设备、先进技术进口。(责任领导:王来平;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责任人:李国荣)

1.制定山西省支持农产品出口的若干措施。(4月底前完成)

2.推动山西省支持农产品出口的若干措施落实。(9月底前完成)

3.组织企业开展2017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4月底前完成)

4.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口博览会。(9月底前完成)

(十二)承接发达地区加工贸易转移(责任领导:王来平;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责任人:李国荣)

1.向商务部申报太原市申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工作方案,努力争取将太原市综保区列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3月底完成)

2.完成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事项)资金拨付工作,支持加工贸易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招商引资、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搭建就业培训服务平台等4个方向。(6月底前完成)

3.开展专项招商活动,推动各市积极承接发达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跟踪落地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存在问题。(12月底前完成)

(十三)围绕产业链条、产业集群、产业目录,实施专业招商、以商招商、会展招商、网络招商、委托招商等,抓好熟地储备、标准化厂房等要素供给,加强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落地投产。(责任领导:张文;责任处室:外国投资管理处;责任人:胡燕萍)

1.制定2017年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布局、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山西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规划布局。(3月底前完成)

2.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6月底前完成)

3.举办中博会项目对接会。(5月底前完成)

(十四)推进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驻外办事处在招商引资中的窗口和桥梁作用。(责任领导:张文;责任处室:外国投资管理处;责任人:胡燕萍)

1.改革投资促进局内部机构设置,按照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专业招商处室。(9月底前完成)

2.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窗口和桥梁纽带作用和资源渠道优势,通过举办招商推介对接活动,加强与驻外办事处所在地政府、部门、企业等的交流合作。(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的自由流通和交易。(责任领导:田国玉;责任处室:执法督察处;责任人:赵军旗)

1.根据全国打假办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我省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3月底前完成)

2.组织召开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通报2016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4-6月完成)

3.根据全年工作要点,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7-9月完成)

4.按照全国打假办的要求,组织实施对各市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配合全国现场考核组完成对我省2017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现场考核工作。(10-12月完成)

5.根据省考核办要求制定各市目标考核任务指标。进一步完善有效发明专利目标考核监测系统,按月督查指导各市目标推进工作。(落实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6.组织实施本年度“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评审(1季度完成)、计划下达(2季度完成)、上年度项目验收(3季度完成)、下年度项目申报(4季度完成)等工作。(落实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7.指导督促各市专利管理部门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专利保护,针对网络交易平台、专业市场、农村消费市场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及时化解各类专利纠纷。(全年推进,落实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8.制定专利“护航”专项行动计划。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宣传周、“护航”专项行动等契机,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罚力度。(6月底前完成。落实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9.组织开展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培训。(7-12月完成。落实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10.制定《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3月底前完成);组织实施首届“山西省专利奖”申报、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落实单位:省知识产权局)

六、我厅与兄弟厅局共同牵头负责的工作5项(其中排名第一牵头负责的工作4项)

(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的工作

改进和完善招商引资考核体系,加大签约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考核权重。(责任领导:张文;责任处室:外国投资管理处;责任人:胡燕萍)

1.制定出台山西省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5月底前完成)

2.加大对各市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资金到位、开工建设等工作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推动签约项目进展,为各市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做好准备。(12月底前完成)

(二)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牵头负责的工作

开展大数据招商引资,吸引上下游产业链项目落地我省。(责任领导:张文;责任处室:外国投资管理处;责任人:胡燕萍)

有针对性地分析部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央企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和投资机构等潜在投资者的背景资料和总体战略、近期发展规划、现状和潜在投资意图等,精心指导各级各单位定地区、定企业,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5月底前完成)

(三)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太原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城市建设。(责任领导:李志胜;责任处室:流通业管理处;责任人:田保民)

1.召开全省商贸物流培训会,提升全省商贸物流标准化水平,促进流通企业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6月底前完成)

2.制定完善智慧物流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9月底前完成)

3.在加快推进太原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城市建设的同时,继续向商务部报送重点推进企业(协会)和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单位,争取部里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争取智慧物流试点创造条件。(12月底前完成)

(四)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的工作

完善市场服务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责任领导:田国玉;责任处室:市场秩序处;责任人:田媛)

1.召开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市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3月底前完成)

2.组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6月底前完成)

3.督促检查指导全省市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情况。(9月底前完成)

4.组织召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相互借鉴,促进深化。

5.开展以农资、建材等为重点的“质监利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全年推进。落实单位:省食药监局)

6.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开展对10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调整下放两类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到市级。(全年推进。落实单位:省食药监局)

7.加强食品销售监管。开展食品销售主体飞行检查18家。监督各市县局完成100家农产品快检任务。(全年推进。落实单位:省食药监局)

8.加强餐饮食品监管。开展高风险餐饮单位飞行检查80家。全省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达到4800家。(全年推进落实)

9.加强药品注册管理。监督检查高风险品种200个、药包材品种30个。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执行GCP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月底前完成。落实单位:省食药监局)

10.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组织开展药品GMP跟踪检查25家次。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35家次。(11月底前完成)

11.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监督抽查全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60家。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30家。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60家。(全年推进。落实单位:省食药监局)

12.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对45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完成监督抽验保健食品100批次、化妆品100批次。(全年推进。落实单位:省食药监局)

13.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开展10家无菌、植入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无菌、植入类、介入类、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55家、使用单位20家进行监督抽查。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验260批次。(11月底前完成。落实单位:省食药监局)

14.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省共完成6500批次抽检监测任务,覆盖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企业名单之外的全部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以及重点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全年推进。落实单位:省食药监局)

15.规范网络交易市场。加强市场服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全年推进。落实单位:省工商局)


附件: 2017年省商务厅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分解简表.xls



                                                                           山西省商务厅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