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特教学校招生政策出台 招生范围相对灵活

30.03.2015  17:04

 

市教育局3月27日公布2015年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今年,市盲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招生范围相对灵活

市盲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清徐县等县区特教中心和培智学校招收本县区范围内的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特教中心(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条件,可以适当扩大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

各特教中心(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

有条件开展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特教中心(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可在上述范围内招生并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

招生年龄及班容量弹性化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一般与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入学年龄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但小学入学不应超过10周岁,初中入学不应超过16周岁。对超过入学年龄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

市盲童学校和市聋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人;各城区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具备条件的特教学校,可适当扩大班容量。市盲童学校如招收有视力兼其他多重残疾的学生,班额可适当降低。

报名需要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残疾证;(2)特异体质残疾儿童少年提交书面说明;(3)插班就读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残疾学生,有原就读学校的,需携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资料(证明材料),学校同意接收后需办理转学手续;(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就读起始年级还需提供居住证、出生证明、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插班就读非起始年级,有原就读学校的,需携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资料(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

各特教中心(学校)将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招生报名时间,所以请家长留意各校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就读。

需寄宿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供学生本人当年5月份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此外,市教育局还要求各普通中小学校要尽可能接收具备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对于本县(市、区)域内不具备接受特教学校教育基本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送教上门实施方案,支持特教学校对有特殊需求的教育对象实施送教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