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01.03.2017  18: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41号)精神,特编制临汾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汾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汾市鼓楼南大街235号;邮编:041000;电话:0357-2519750)。

一、概述

2016年,在山西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坚持“重基础、强服务、转作风、善管理、增能效、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深化气象改革,深入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气象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职责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规章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注意及时研究和解决,同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省气象局的要求,我局及时有效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涉及干部人员任免、“三重一大”事项决定等信息。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各类媒体(包括临汾市政府官网、山西省气象局官网、临汾日报、临汾电视台、临汾气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二是通过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公开机关局务、政务信息。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1条,其它方式公开3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占14.3%;政策法规信息3条,占21.4%;行政职权信息9条,占64.3%。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7次。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工作。

不断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一是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断完善。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7个县(市、区)先后成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建成预警信息电子屏200余块,实现乡镇全覆盖;安装预警大喇叭1300余套,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城市内涝监测预警系统10套;整合各部门预警信息发布终端500余套;气象信息员达到了4520人;基本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2016年,侯马市浍滨街道、侯马市路东街道、襄汾县赵康镇、襄汾县襄陵镇被中国气象局评为全国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在全省首家实现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的全覆盖。二是 扎实做好城乡气象灾害预警服务。 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北斗卫星预警信息广播系统项目通过验收,在全省率先完成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北斗卫星大喇叭的对接,实现预警信息一键式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和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高。2016年,市县两级共发布预警2672次,重点针对各级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气象信息员等,共发送短信448万条。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成了尧都区、侯马、洪洞等13个县(市、区)城区暴雨强度公式编修,为城市防涝工程设计和相关设施建设奠定重要的基础。 三是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拓宽。 我局与市环保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重污染天气条件的研判会商,同时将临汾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业务系统与临汾市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对接,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能够及时通过各种渠道第一时间对社会发布。我局与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合作,利用公交车电子屏、交警支队指示牌等发布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拓宽。同时继续发挥广播、电视、“12121”电话等传统发布渠道的优势,加大对气象预警信息的传播。 四是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人影工作纳入了临汾市沁河流域和汾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规划(2017-2020年),拟投资1423万元。年内,我市新增增雨烟炉 2 部,建成4个标准化炮点。目前全市有人工增雨“三七”高炮6门、增雨火箭架37部、小型天气雷达6部、增雨烟炉7部。年内,我局共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45次,对缓解我市的旱情、保障生产和促进生态建设起到了关键作用。尤其是11月份以来,我局抓住有利天气时机适时开展增雨(雪)作业,对减轻雾霾起到了积极作用。

气象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全力做好决策气象服务。 全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决策服务信息30期、重要气象报告卡批示21次、专题预报28期。暴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准确率较2015年提高44.1%,达到54.9%。今年汛期我市天气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共有9次大的暴雨过程,全市平均降水量324.4mm,占到全年降水量近7成。每次过程我局提前预测预警、全过程跟踪服务,各部门在市防指的统一调度下,强化应急联动,有效避免了灾害损失。11月以来,临汾连续遭遇重污染天气,与环保局联合发布重污染预警15次,雾和霾预警39次。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华夏之根 文明之旅”尧文化旅游招商系列活动之“历法资源”天象观测体验活动。 二是不断增强气象为农服务的有效性。 我局与农业局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预警信息和气象为农服务信息在晋农“12316”平台上的发布,用户达2.5万人,服务三农的有效性、针对性大大提高。打造气象服务示范区,曲沃、霍州等6个“三农”专项建设实施县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基地。成立由农业、水利、畜牧、林业等部门60余人组成的气象为农服务专家联盟。完成了《临汾市农业气象服务技术手册》编写,对我市更好地普及农业气象科学知识、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依托市局智慧气象业务平台打造“直通式”为农服务系统平台,面向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用户进行针对性、互动式、精细化农业生产指导,目前服务农业大户1456余户。通过“互联网+农业气象”的方式,为三农提供智慧的农业气象服务。开发气象微信平台(订阅号),要求所有三农专项县实现微信平台全覆盖,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天气预报,共享气象服务产品。在尧都区和洪洞县试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入保农业面积达到80万亩,积极作好农业气象灾害理赔气象服务工作。在隰县开展“玉露香”梨果品气候品质认证试点,经济效益明显,深受百姓和农户欢迎。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84%以上。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咨询处理情况

无咨询事项。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情况

无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8200元,其中宣传版面制作费用4800元,宣传材料印刷费用3400元。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然存在政策学习掌握不够、公开信息界限不明确、发布时效不高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着力整改。一是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规范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明确各科室职责和任务。三是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效上下工夫,应公开尽公开,并加强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临汾市气象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