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9.03.2016  11:01

按照中央及我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我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2024892)。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政策,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厅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54号)的部署,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规范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顺利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积极参训,提升信息公开的学习交流机制

我厅注重加强与全国财政系统和省内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及时了解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新做法。我厅先后于2015年4月、6月、9月参加了省政府组织的网站普查业务培训会、财政部办公厅在山东威海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省网信办组织的网信工作等培训。通过这些培训,我厅学习借鉴了全国财政部门和省内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规范流程,建立科学严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我厅行政办公一体化系统中,要求所有的文件在起草时就须区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在信息采编系统的信息发布范围中增加了“是否发布外网”的选项,从源头上确定了公文的公开属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为保证信息安全,我厅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我厅每年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厅办公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有监督、有考核、有质量。

(三)加强财政宣传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财政宣传工作,加强与中国财经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人民广播电台、山西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在重要时段、重要位置发表财政稿件50余篇,进一步提升财政宣传的影响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厅门户网站经过完善升级,技术保障更为可靠、栏目建设更加完善,已成为我厅对外宣传播的重要平台,2015年点击量累计已达3870余万人次;政务微博作为我厅新的宣传平台,随着信息发布数量、关注人数的不断增加,也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及时回应,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解答

一是我们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互动交流”栏目,该栏目包含了“厅长信箱”、“投诉建议”、“公众咨询”、“意见征集”等子栏目,增强了网站作为政民沟通渠道、为民解疑释惑的服务能力。二是及时回应解答网民关切事项,回复厅长信箱84余封,答复公众咨询603余次,处理网上投诉建议102余次,均按要求办理。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5年,我厅对照中央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信息、行政审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等的公开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推进有序。

(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省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2015年2月12日,在省人代会召开后的第15天,我厅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经省人代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山西省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相关报表。其中,公共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共预算支出全部按照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省级公共预算安排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予以公开。为了便于公众理解,还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执行情况、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还公开了2015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数及分项数。

市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我省11个市已全部公开了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率为100%。我省119个县(市、区)中有119个县(市、区)公开了县级财政总预算,公开率为100%。有119个县(市、区)公开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公开率为100%。

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剔除涉密部门外,我省省本级124个一级预算部门中有108个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公开率为96.4%;有98个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剔除无“三公”经费部门外,公开率为96.1%。

市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我省11个市都不同程度的公开了本级部门预算和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为100%;有119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公开了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率为100%;有119个县不同程度公开了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为100%。

(二)财政决算信息公开

2015年7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11日,我厅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该报告全文以及决算报表,同时还公开了2014年山西省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

2015年度,我省已有100个省直部门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2014年部门决算,94个省直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数,其余未公开部门主要是涉密单位。全省共有11个地市本级和110个县区公开了2014年决算。

(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为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门户网站及内部办公网站同时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绩效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我厅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构建了开放式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中介机构对省级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稳步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我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信息予以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采购事项办事程序,将采购活动中各个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网上公示;在签订合同后督促采购人将合同与采购文件一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五)地方债券发行信息公开

按照规定,地方债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地方政府的相关业务由财政部门负责。在我省的地方债券发行工作中,我厅严格按规定在地方债券发行5个工作日前,通过我厅门户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等及时披露了以下信息:债券基本信息,包括发行数量、发行日期、手续费率、发行方式、发行款缴纳时间和账户信息、募集资金投向说明等;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等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包括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等;在发行日日终前,公告当期地方债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等信息。

此外,在地方债还本到期日前,我们还将按年度披露财政预决算,按季度披露经济运行等情况,按月度披露财政收支执行等情况,按年度披露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在信用评级机构出具跟踪评级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跟踪评级报告等;在地方债还本到期日前,我省如发生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我厅将及时向市场披露;不迟于地方债还本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公布还本付息事项。

(六)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完善收费项目目录的要求,2014年,我厅与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晋财综〔2014〕50号),2014年9月底率先在省政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网站公布了目录清单,主要包括《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山西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山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山西省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根据收费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收费项目清单。目录清单公开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执收单位、资金管理方式、以及资金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等。

(七)行政审批项目公开

目前,我厅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4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我省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提前回收投资审批。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晋政办法〔2014〕75号)和《关于省政府各部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函》(晋审改办函〔2014〕3号)要求,我厅就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构等内容在我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予以公布,并设置征求意见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意见。对审批事项办理相关情况我厅都在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按时予以公示。

(八)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行政权力公开。按照职权法定和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厅对行政权力进行精简下放。经省编办审改办“三上三下”审核后,我厅最终确定权力事项6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16项。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我们对保留的64项权力事项经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清单列举的方式将每项行政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行使主体、实施依据、监督方式于7月15日前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清单公开。8月24日到8月28日,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对责任清单公开征求意见,设置了征求意见栏,公布了联系电话邮箱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0月9日我厅将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图按照规定模板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九)省属金融企业重大财务信息公开

依据《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厅召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晋商银行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在我厅门户网站设置“省属金融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专栏,与相关企业网站进行链接。截至目前,山西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和晋商银行均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5年分别于4月30日、6月29日、8月26日、10月28日相继对2015年一季度、2014年度、2015年中期、2015年三季度的财务等重大信息进行了公开。

晋商银行为了推进企业上市,在省政府出台信息公开办法之前的几年里就一直坚持公开年度报告摘要和社会责任报告,其中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除在企业门户网站公开外,还在《金融时报》上进行公开,先后于2014年12月30日、2015年4月30日、6月30日、8月31日、10月29日对2014年三季度、2015年一季度、2014年度、2015年中期、2015年三季度的财务等重大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厅继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次,其中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财政透明度”课题组申请公开预决算2件,沙特阿拉伯阿卜杜拉国王石油研究中心申请我省资源税改革政策文件公开1件,同一人申请我省罚没收入金额公开2件,同一人申请公开当地某养殖园投资金额2件,个人申请公开相关抚恤金金额1件,个人申请公开部门业务经费1件。除申请公开部门业务经费的事项因申请人资料不全、所留电话为空号未答复外,其余申请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对答复都基本满意。

我厅在对上海财大公开出版的《2015年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进行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厅之前年度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较为规范。据《2015年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我省2013年度财政决算透明度在全国排名第三位,得分51分,远高于平均分36分,在其考核的9项指标中,我厅五项指标指名第一,一项指标排名第二。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单独列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统一包含在机关办公经费内。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5年我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维持2件,撤销1件,终止2件,申请人为法人,被申请人为市级财政部门2件、县级财政部门3件,案件均涉及政府采购。

行政应诉案件情况:我厅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件,原告主动撤诉2件,原告为企业,被告为省级财政部门1件、县级财政部门1件,案件均涉及政府采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个别单位预决算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完整;个别单位公开内容不在部门网站的醒目位置,不便于公众查阅。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按要求公开预决算,并加强预决算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指导。

预算绩效公开方面,还存在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发布信息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检查监督,确保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在促进地方金融企业信息公开方面,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金融企业的特点,研究完善省属地方金融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做好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的工作。

此外,我们还将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建设好政策宣传平台,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及时宣传解读财政重要政策,让更多的人关心、支持财政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