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

14.05.2015  18:34

  5月12日,从市城乡清洁工程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5部委公布确定了全国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城市。

  本次住建部组织专家评审,从42个申报城市中,选定26个城市(区)作为第一批示范城市,我市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23个城市(北京、上海各报两个城区)一同入选。近年来,我市以城乡清洁工程为抓手,按照“全收集、全覆盖”和“大分流、小分类、先试点、稳步推”的思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处,不断强化城乡垃圾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本次成功入选奠定了基础。为抓住国家把我市确定为首批示范城市的有利时机,今后,我市将在加快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到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


  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源头分类投放、中间分类清运和终端分类处置等许多环节。为此,我市按照先行摸索、试点带动、简便易行、方便操作的原则,科学确定模式。

  从2012年开始,每年均选定一些社区和村庄开展试点,总的原则是按“可回收、不可回收和其它垃圾”分类,以便捡拾人员能最大程度地捡走垃圾中的有用物,减少运往垃圾场的总运量,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产生”。对于小店区、迎泽区和经济区的垃圾,考虑到运往同舟焚烧发电厂处理的实际,基本按“可焚烧、不可焚烧”进行分类,对不可焚烧的炉渣、灰土,由各区、各村就近填埋,减少垃圾量,降低清运处理成本;对菜叶、树叶、纸张、塑料等垃圾,运往焚烧厂料仓,经5至7天发酵,增加热值后再行焚烧,可提高焚烧效率和发电量。


  启动一系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推行垃圾分类,最主要的是终端必须有足量的处理设施。根据终端处理设施情况,科学设计源头的分类品种,合理地进行中间环节的分类清运,才能妥善地予以分类处理。

  2013年开始,我市加强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可持续发展、产业化运行”思路,统筹谋划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在城市西南方向的清徐县柳杜乡东南社村,选定1386亩地,启动循环经济环卫产业园区的规划,目前已开展规划设计、征地等前期工作,拟投资30多亿元,建设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吨的餐厨垃圾处置厂、3000吨的污水处理厂、700吨的污泥处理厂、25吨的医疗垃圾处理厂等一大批垃圾处理项目。并在城市东北方向的民营工业园区红沟村,建设日处理能力为1800吨的焚烧发电厂,目前正按程序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力争2016年——2017年建成投用。届时,我市各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保障。


  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突破

  重点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今年我市重点抓10个试点社区和村庄,2016年扩大到30个试点区域,2017年达到全市区域的20%,2018年达到全市区域的40%以上,2019年达到全市区域的60%,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围绕加快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我市抽调足量人员参与所涉及的6个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加快手续办理工作进度,注重项目设计研究,力争在今年能够进行开工建设,明、后年建成投运,为开展垃圾分类奠定基础保障。

  同时,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各地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等,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修定、充实、完善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使制定的方案既符合国家部委相关要求,又符合我市客观实际,能够操作实施。此外,加强与商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将废品回收与垃圾分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废旧物资回收人员和环卫工人在可回收物品回收利用方面的作用,规范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孙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