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院青年课题的通知

12.06.2014  21:42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培养,推进我院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院将开展青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指导思想。我院青年课题研究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多出优秀成果为目的。

2、选题范围。参照山西省社会科学院2014年度《课题指南》,结合本人研究方向拟定选题。

3、申报资格。青年课题负责人需39周岁以下(含39周岁),具有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职称。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不能申报,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院规划及院以上课题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立项安排。2014年度拟立项青年课题6个,每项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课题申报者须自选一名学科专业对口、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对课题进行推荐并全程给予指导。如无合适的高级科研人员推荐指导,可申请由院里推荐安排。课题申报结束后,科研处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

5、课题结题要求

(1)结题前,由科研处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学术小组组织学术汇报会,课题负责人就该课题研究进展和成果进行学术汇报,经学术小组鉴定为合格者方可进入结题程序。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在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为避免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统一由课题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指导老师作为第二署名人。

(4)青年课题达到同年度院规划课题结题标准的,结题后按照院规划课题经费额度补足经费差额。

(5)对未经批准变更课题研究方向的,不予结项。

(6)课题结项时需提交《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研究报告7份(其中5份中不得出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阶段性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均要求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提交电子版。科研成果的装订格式详见《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装订模板》。

(7)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课题主持人要以书面形式说明,报科研处批准。

6、申报人请将《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申报书》一份、《课题论证活页》五份及电子版按规定填写后交科研处。《申报书》及《活页》请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7、青年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及附件文件可从院网站“科研管理”栏目中查看、下载。

 

联系人:郭明敏  王劼

联系电话:569175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山西省社会科学院2014年度课题指南

2、《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申报书

3 、《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