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19.03.2018  18:24

2017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地税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坚定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山西经济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017年,全省地税系统全力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不断强化税收分析、创新风险管理、积极堵漏增收,依法科学组织收入,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在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局主动作为,在千方百计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大力宣传、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不折不扣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释放税收扶持政策红利,促进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

(二)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一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依照法定权限、范围、程序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有效避免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可能引发国际贸易争端的税收政策出台;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根据“放管服效”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局机关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5件,部分条款失效的文件2件。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全省涉税文件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为全省重大决策的制定出台提供政策服务,避免与税法相冲突的政策文件出台,维护税法的严肃、规范和统一。此外,我局严格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制度,立足山西经济发展的全局,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基层地税机关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原因,及时向总局报送反馈意见,共报送2篇执行情况反馈意见和1篇专题报告。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山西省地方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对水资源税改革等重大改革政策坚持集体研究讨论,防止越权决策和违反法定程序决策,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项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方面,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税收公平正义

我局按照权责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了“两清单、两张图”回头看工作,及时调整更新了权责清单,在省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权责清单部分行政职权事项的公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部分项目的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阳光税务”。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强化税务稽查案源分析,充分运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数据,提高稽查精准打击能力;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有效提高税务稽查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严格落实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税务稽查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法合理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出台税务稽查内部控制制度、税收法制内部控制制度等9个专项制度和工作指引,初步构建了全省地税系统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专项督察和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四个坚决”完成总局税收执法大督察,以重点事项、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内容开展日常专项执法督察,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税收执法督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核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依法解决涉税争议

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指导基层地税机关依法受理、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监督和保障下级地税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健全税务行政应诉机制,强化对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税务行政案件,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税收执法公信力

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将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规定,税收热点问题等作为公开重点,并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并更新信息,把网站建成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继续推进办税服务公开,积极宣传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服务措施、纳税人权利和义务。

(八)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和普法宣传,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强化法治培训,落实省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制度,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强化税收法治教育的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提出6项重点工作任务及2017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省地税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彻到全省地税法治建设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税收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山西地税微信公众平台、《山西地税公告》等主阵地作用,深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税能力

我局在全系统推行税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规定,对未能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坚决不允许从事税收执法工作。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保持了较高的通过率。我省地税系统省市两级地税机关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成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办公室,坚持“审查把关、制度衔接、建言献策、应诉应议”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功能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全系统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办法,明确公职律师应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和办理事项的方式方法,强化了公职律师的使用,凸显了公职律师作为税收政策和法律知识复合型人才的专业优势,有效发挥了他们在推进依法治税、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中的积极作用。

(十)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根据省局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法治税务建设领导职责。我局制定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意见》,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审定每次领导小组会议议题,主动带头参加法治学习,认真做好会前学法。领导小组对普法依法治理、法治税务建设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加强工作统筹, 切实发挥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作用。

二、创新工作及做法

(一)研究制定我省税收保障办法

为了推进依法治税,更好地实现税收集聚财力、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我们会同省国税部门起草了《山西省税收保障办法(送审稿)》,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部门职责、考核奖惩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税务机关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在税收征收管理和保障税收及时、足额缴入国库过程中所承担的协助义务、责任和涉税信息交换方式等予以了明确,保障了税务部门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山西省税收保障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为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提高税收执法协助水平,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积极开展示范基地创建

我局大力培育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基层地税机关积极争创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和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我局推荐山西税收博物馆参加司法部和税务总局组织的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评选,经省税务局推荐、税务总局组织评审、税务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司法部审议决定,最终从全国70家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成为获得第一批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称号的9个单位之一。我局把法治基地建设作为推进基层地税机关依法治税和“三基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通过科学设置涵盖法治建设方方面面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法治基地创建活动,评选了11个基层单位为“2016年度全省地税系统法治基地”,夯实了法治建设基础。

三、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继续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将税收法治宣传贯穿依法治税的全过程。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水平。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继续开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夯实法治基础。继续巩固法律顾问成果,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为税收法治建设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落实《山西省税收保障办法》,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形成综合治税合力。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抓紧、做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站在促进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高度,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