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33个县(市、区)进行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24.05.2016  17:46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完成《教育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中确定的到2018年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5月24日始,分两个阶段(5月24日至6月6日,6月11日至6月18日)派出九个督导评估组分赴33个县(市、区)进行省级督导评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学生等进行监督。
  现予公告。
  公告时间从2016年5月24日至6月20日,共19天(不含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当面等形式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单位、反映人严格保密。
  电  话:0351-3039665
  传  真:0351-303966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山西省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303房间
  附件:2016年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县(市、区)名单(33个)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附件:

2016年度推进县 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级督导评估县(市、区)名单(33个)    太原市 :娄烦县、阳曲县、晋源区、清徐县
   大同市 :灵丘县、广灵县、城区、南郊区
   朔州市 :山阴县、朔城区、应县
   忻州市 :河曲县、五寨县、代县、原平市
   吕梁市 :交口县、柳林县、中阳县、文水县、岚县、方山县
   长治市 :郊区、壶关县
   晋城市 :沁水县
   临汾市 :永和县、大宁县、蒲县、隰县、乡宁县
   运城市 :盐湖区、新绛县、闻喜县、河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