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10.06.2014  20:00

   

 

晋国资团字〔2014〕2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团委: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省属企业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省国资委团委决定在2014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省属企业青年文明号、省属企业“青年岗位能手”、省属企业青年科技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省属企业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青年。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2)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围绕全团重点工作部署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2. 省属企业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已经被推报为“五四红旗团委”候选集体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3. 省属企业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优秀。

(4)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4. 省属企业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所做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累计不少于2年。

5. 省属企业青年文明号

(1)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

(2)青年文明号集体一般以一线青年集体为主体,如班、组、队、岗、台、车、船、站、所等,不应以团组织为单位申报青年文明号。

6. 省属企业青年岗位能手

(1)推荐对象主要为一线职工、青年技术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3)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4)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7. 省属企业青年科技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年龄为不超过 35 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体包括:

1)在实施技术创新项目、社会公益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及国家安全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管理者;

2)在高科技研究领域有重大成果,并已转化为高科技产业,使生产力得以明显提高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在科研开发、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且领导高科技企业,促进人才与项目对接,加速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青年企业经营管理者。

二、申报名额

根据2013年度各企业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及团员青年数量确定各奖项名额,具体见《2013年度五四表彰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表1)。

三、申报要求

各集团团委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于4月10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省国资委团委。逾期未报、材料不全不再补报。

各企业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进度和质量。

 

 

联 系 人:高红霞

联系电话:0351-7218041    15834121062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3年度省属企业五四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省属企业“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2013年度省属企业“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13年度省属企业“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2013年度省属企业“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2013年度省属企业“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7.2013年度省属企业“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8.2013年度省属企业“青年科技标兵”申报表(点击下载)

 

 

 

 

      省国资委团委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