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群众体育工作任务确定

06.02.2015  18:06

2月6日,2015年山西省群众体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15年全省群众体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国家全民健身战略部署,学习体育总局与江苏省共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经验,按照全省体育局长会义上明确提出的群众体育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学习、转变作风、提高能力、解决问题、理清思路、强化服务,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一)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作机制,依法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一是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以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推进全民健身“三纳入”工作落实为着眼点,研究制定“十三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按照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省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山西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实施意见》。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评估,是各级体育部门的一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2015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效果评估,于2016年3月前完成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订工作;各市、县(区、市)体育部门分别在2016年6月、9月底前完成当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二是各级体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主导下,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当地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采取多种方式,不断解决体育社会组织存在的活动经费、办公场地不足等问题,努力实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机制。各级体育部门发挥各级党政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到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促进全民健身工作全面发展。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评定标准”,定期公开、公布省、市、县(区、市)全民健身事业各项指数达标情况,推动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建立健全省级体彩公益金资助全民健身工程项目机制。结合实际,省体育局研究制定对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命名资助办法,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健康运行。

五是研究探索建立推进体育消费合作机制。联合卫生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医保卡一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消费的合作机制。

(二)继续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按照《意见》提出的“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各级政府要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要求:

一是以县(区、市)为重点,继续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

二是以街道、社区为重点,推进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拆装式游泳池”“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设施建设,努力创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三是以乡镇、行政村为重点,继续巩固全民健身活动广场、农村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农村体育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管理、经费投入和人员培训等,特别是对2010年以前的健身器材和设施(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进行更新、维护。

四是引导具有当地特色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健身需求服务。在现有扶持公共体育设施项目的基础上,引导发展户外健身营地、登山健身步道、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健身设施,缓解公共体育资源供给不足,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

(三)继续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

坚持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探索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新的工作机制,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健全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提升社团组织的社会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网络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构建市、县(区、市)“3+x”群众体育组织体系。“3”即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体育协会,“x”即结合当地特色的若干体育组织。努力实现“行政组织—协会组织—社会团体—民间健身组织”等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规范、覆盖面广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三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社体指导员服务技能,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质测定培训。注重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行政村有1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四)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继续坚持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主线,着眼于围绕“五个百万人群”和“两个关爱人群”(残疾人、少数民族)、抓住“四个重点”思路,发挥政府主导的“杠杆”作用,广泛开展主题鲜明、突出创新、以人为本、科学文明、方便群众参与、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努力营造体育健身科学化、生活化氛围。

一是围绕“强健体魄•阳光生活”主题,以“冬跑”“春舞”“夏泳”“秋赛”为时令节点,广泛开展贯穿全年覆盖全省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注重传统品牌赛事做大做强,兼顾民间草根赛事活动的开展与创新。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推进体育赛事的社会化,确保活动开展的持续、长久、普及性。

二是各级体育部门注重协调,发挥行政部门的组织能动作用,体育、工青妇、教育、农业、残联、民委等部门联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内容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大小”结合以“”为主的全民健身活动。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引导街道社区、乡村广泛开展文明共建、文化共享“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推动基层文化建设。

三是重视抓好老年体育活动。各级体育部门高度重视老年体育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支持、扶助和保障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

(五)加强国民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一是完成第四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研究。

二是做好6-69岁城乡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三是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意见》要求,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服务,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以市、县(区、市)、乡镇(街道)为单位,依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综合文化站等构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实现市、县(区、市)配置能够完成幼儿、成年人体质测定的测试仪器,并成立专门体质监测机构(体质监测中心);乡镇(街道)配置能够完成普通人群体质测定的测试仪器的工作目标。

四是加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普及开展与培训服务。各级体育部门应在当地政府主导下,落实经费预算和投入,组织培训,制定计划,依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团组织、学校等单位或机构推广普及,常抓不懈。

(六)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继续宣传贯彻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载体,围绕贯彻落实《体育锻炼标准》,注重实效,广泛宣传,普及推广《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促进全民健身社会化、生活化进程。

(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