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原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31.07.2014  17:27

 

 

2014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监督检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情况、提升阳光农廉网管理运行水平为抓手,以制约监督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和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为重点,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务求实效。

一、抓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在进一步征求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县、乡、村意见的基础上,由市级层面出台《太原市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配套制度、量化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等,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落实制度的机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二、抓好农村村级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

农村基层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性观念、树立法制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为年底农村“两委”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要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学习宣传,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将贯彻执行《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营造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城中村干部依法办事、廉洁履职的浓厚氛围。县、乡党委、政府要组织开展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提升阳光农廉网规范化运行水平

要进一步提升阳光农廉网规范化运作水平。要按照公开目录和规范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必须全面公开。重点抓好信息录入的环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录入、定期更新。要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栏目板块,美化页面,方便群众查询。不断完善阳光农廉网建设、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建立起运作规范、便民高效、监管有力、服务完善的农廉网络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拓展阳光农廉网的“管事”功能。涉农部门作为涉农服务的主体,要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和承担的职能,把阳光农廉网作为涉农事项公开的重要载体,将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涉农事项办理、提供农经信息、农产品交易、农业生产技术、农民生活需求等多方面的服务全部纳入阳光农廉网,延伸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切实把“管事”的职责履行好。

要进一步延伸阳光农廉网服务对象范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入户指导和发放宣传手册、操作指南,普及阳光农廉网知识和操作技能,扩展受众,提高阳光农廉网知晓率和使用率,切实解决阳光农廉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四、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要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各县(市、区)要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纳入太原阳光农廉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进行监管;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城中村、城郊村和矿产资源型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规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行为,强化审计监督。

要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继续推行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指导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完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和培训,注重乡镇纪检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维护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和收支凭证及相关经济活动、否决不合理开支等监督权利。要深入基层加强具体指导,帮助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扎实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要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机制,针对强农惠农资金和农村自有大额资金存在的管理不透明、资金使用不民主,以及截留、挪用、浪费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农业、水利、林业、扶贫项目资金和农机具专项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通过阳光农廉网进行全过程公开并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的重心由事后监督为主向立足源头的全过程监督转变。

六、 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城中村”改造非法转让或变项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党和政府重大决策、在农村义务教育、生态建设、安全生产和扶贫开发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或由于村干部作风恶劣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