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吕梁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9.04.2016  11:39

        为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增加降水量和减轻冰雹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吕梁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我市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以防雹减灾、抗旱增雨增雪、森林防火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16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19日。

        二、作业地点:各县(市、区)指定作业点,作业影响范围为吕梁市行政区域。

        三、作业工具:“37”高炮,WR型、BL型火箭。

        四、作业安全:实施作业时,高炮、火箭发射架6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群众不要围观,注意安全。作业点10公里范围内为落弹区。请作业点内各级政府及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我市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是通过高炮、火箭等设备向符合条件的云层发射三七炮弹、火箭弹,有可能出现炮弹弹头未爆炸或因火箭弹体尾翼降落伞未打开等故障,会给作业区造成一定的安全影响。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爆炸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弹头或未燃烧完的火箭弹残体时,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及时与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所在乡镇派出所取得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各县市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五、吕梁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方式:0358——8249846;0358——824890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