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01.12.2016  14:34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专业及人数为:区域经济专业1名、产业经济专业1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1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登陆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网站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能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方向的论文一篇(3份),直接到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报名(太原市并州南路116号三楼308室)。

咨询电话:0351-5691809  5691815。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进行,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是否违反政策法规情况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我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批复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监督

本次招聘由我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351-5691875

 

附: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