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10.12.2014  22:10

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武 涛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在此基础上,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省政府于2013年7月汇总各市县财政预算报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备案。在预算执行中,根据财政部追加转移支付及各级预算调整情况,全省和省本级预算作了相应变动。2013年全省公共预算收入为1699.22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因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71.67亿元,各级用当年超收、上年净结余及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增加55.49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券安排支出81.05亿元(连同还本支出,共计安排91亿元),全省公共预算支出由3037.42亿元变动为3445.63亿元。省本级公共预算收入为421.42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因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71.67亿元,当年专项收入超收等安排支出31.82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券安排支出38亿元,增加各市县转移支付补助相应减少省级支出359.69亿元,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由782.16亿元变动为763.96亿元。

(二)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700.22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收183.84亿元,增长12.1%;公共财政支出执行 3030.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8%,增支271.04亿元,增长9.8%。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粮油物资储备及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总量和增支额分别占到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总量和增支额的81.8%和84%。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56.62亿元,为预算的108.4%,增收52.4亿元,增长13%;公共财政支出执行625.18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1.8%,减支88.82亿元,下降12.4%,主要是2013年起属于市县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由省级改列市县预算所致。初步汇总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全省可实现当年收支基本平衡,省本级略有结余,部分市县可消化一部分赤字。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88.25亿元,为预算的128.5%,增长23.2%;支出执行951.42亿元,为预算的65.2%,增长28.8%。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4.03亿元,为预算的110.7%,增长5.6%;支出执行194.8亿元,为预算的49.6%,下降21.4%,主要是2013年起属于市县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由省级改列市县预算所致。

201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1.85亿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90.8%;支出执行10.16亿元,为预算的94.7%,增长136.3%。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65亿元,为预算的93%,下降12.8%;支出执行6.13亿元,为预算的94.5%,增长59.2%。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全省决算汇总后,还会有些变化,具体结果待各级决算编制完毕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回顾过去一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眼全局,主动作为,克服困难,改革创新,全力服务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全省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的结果,更是全省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为此也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1.增强调控能力,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我省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全力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着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15条”,从企业融资、鼓励出口、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增加就业、提升素质、做大做强、发展品牌等八个方面发力,使我省每年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2013年全省新增小微企业3.57万户。二是着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支持煤炭企业发展“20条”,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等,减轻煤炭企业负担56亿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累计取消和免征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对不达起征点的13.5万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大力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营改增”试点惠及企业2.79万户,有力促进了文化创意、鉴证咨询、技术开发等服务业发展。三是着力扩充我省建设资金规模。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1亿元,增加26亿元,增长40%,省级留用38亿元,转贷市县53亿元,大部分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666亿元,增加60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99亿元,增加16.44亿元。四是着力拉动消费增长。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城乡低保、企业退休养老金等民生项目的财政补助标准,大力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努力促进居民收入增加。支持“新网工程”建设,推进商业流通和物流配送等企业发展。支持我省大型网络交易企业快速发展,促进提升消费能力。五是着力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省对县级各项以奖代补资金增长30.1%;省对市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1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增长31.2%。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县扩大到74个,享受扩权强县财政奖补政策的县扩大到27个。

2.立足转型跨越,推动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

一是认真落实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3年行动计划,累计筹措资金403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民航、水利等基础设施和转型标杆项目建设。二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人才引进政策及金融服务政策,筹措资金24亿元用于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72个,带动银行投资近50亿元。三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新能源产业资金优势,集中财力支持发展风电、太阳能、新能源装备等。拨付资金2.4亿元,支持10大文化产业集团做大做强,带动全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四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拨付资金5.9亿元,支持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设立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扶持节能环保领域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促进节能产品普及推广。五是着力支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安排资金支持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奖励及水土保持,推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和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省对县级生态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由2012年的18个县扩大到30个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建设较好的县奖补8.2亿元。

3.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支持新实施1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省本级惠农资金规模达到60亿元。支持启动百座小型水库更新建设,支持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盐碱地治理,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认真落实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继续兑现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促进粮食稳产高产。大力支持“一村一品”、“一县一业”、设施蔬菜、水果业基地、中药材基地等特色农业项目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提高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保障抗旱、应对冰雪灾害等经费需要,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吕梁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扶贫开发试点,全省又有47万贫困人口脱贫。着力推进实施农村“五件实事”,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10万户,易地搬迁特困群众11万人,改扩建村级幼儿园546所,为农村配备保洁人员7.2万名、垃圾清运车3.6万台,为1.8万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36.8万盏,行政村街道亮化任务率先完成。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支持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4.保障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年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总量和增支额分别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的81.8%和84%。一是兑现了一批民生提标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由308元、148元提高到351元、181元,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提高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0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提高95元,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00元提高到1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高校生均拨款达到1.38万元,着力支持高校强校工程及重点学科、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中职教育免学费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三是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支持落实好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各项就业政策,重点促进大学生就业,对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支持大学生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1.5万人。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支持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村卫生室建设;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试点范围,重大疾病救助病种扩大到20个;确定在电力企业和运城、阳泉两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五是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全年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4.2万套,基本建成22.1万套;在大同、朔州、忻州启动实施了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修缮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六是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大剧院、图书馆、科技馆和体育中心开馆运营,推进公益性设施免费开放,加强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和文化活动室建设,为群众开展文化体育生活提供便利。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文化权益。支持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5.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省直部门在年初压减会议费20%的基础上,按10%的比例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缩,压下来的3.49亿元资金,集中用于解决新建100座小水库和农村救灾房屋建设。二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乡级所有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范围,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三是规范预算管理。提出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对省级预算从编制执行到追加调整等做出了制度约束;出台了《省级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专户设置、开户行选择决定等做了程序性规范。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省市两级和115个县公开了2013年财政预算;省本级公开了2012年财政决算;省本级、4个市和32个县公开了2013年汇总“三公”经费预算,财政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五是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在加强省级预算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绩效考评、考评结果运用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县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机制相结合,激励县级提高支出绩效管理水平。六是加强财政监督。继续开展对民生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煤炭基金稽查、地方金融类企业监管力度加大。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收入质量不高,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难度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力度仍需加大,财政管理仍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这些问题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2014年预算编制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我省今年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如下:

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185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9%;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2770.2亿元,比2013年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8.1%(剔除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后同口径比较,下同)。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84亿元,增长7.3%;公共安全支出147.63亿元,增长7.7%;教育支出557.91亿元,增长8.5%;科学技术支出37.97亿元,增长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58亿元,增长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94亿元,增长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14亿元,增长8.7%;节能环保支出64.83亿元,增长9.1%;城乡社区支出182亿元,增长9.7%;农林水支出273.05亿元,增长10.1%;交通运输支出148.98亿元,增长4.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25亿元,增长4.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7.7亿元,增长10.8%;住房保障支出37.9亿元,增长11.3%;预备费31.5亿元,增长7.3%;其他支出141.51亿元,增长5.2%。上述全省预算草案为省代编预算,待市县人代会开过之后,省财政将汇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再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71.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同口径增长6.9%。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685.26亿元(其中:当年财力安排支出478亿元;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07.26亿元),比2013年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增长11.6%,剔除资源价款收入增收数及下划市县支出后同口径增长0.5%。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6亿元,同口径增长3.9%;公共安全支出31.22亿元,增长16%;教育支出73.56亿元,同口径增长8%;科学技术支出10.01亿元,同口径增长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2亿元,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3亿元,同口径增长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4亿元,同口径增长4.8%;节能环保支出24.69亿元,同口径增长19.3%;农林水支出80.99亿元,同口径增长2.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98亿元,增长22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6亿元,下降3.6%;预备费6亿元,增长20%。

经汇总,2014年省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5.71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3亿元,下降8.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29亿元,下降3.2%;公务接待费1.28亿元,下降2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4亿元,下降4.6%。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12.45亿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190亿元;基金支出安排1011.45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21.24 亿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121 亿元;基金支出安排329.24亿元。

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7.18亿元;支出安排7.18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改革和转型发展资本性支出4.28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9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2亿元,支出安排2亿元。

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增长9%,比2013年实际增速调低了3.1个百分点。这样安排,一是考虑了今年经济发展形势严峻。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我国经济进入以个位数增长的速度换挡期,市场能源需求不旺、煤炭价格低迷造成我省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困难。二是考虑了财政减收因素。煤炭价格和企业效益下降对税收产生了下拉影响,推进“营改增”扩面、暂免征收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免征和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也将减少一部分收入,2013年清理历年结转的200亿元非即期收入因素也将不复存在。三是国家高度关注和支持我省能源基地建设和革命老区发展,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重大先行先试政策不断落地,去年我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打基础、利长远的政策集成效应不断显现,为增强财政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另外,完成“十二五”期间我省财政收入翻番目标、保障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确保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和社会保障提标扩面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落实,需要保持一定的收入增长速度。需要看到的是,收入预算安排增长9%与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一致,体现了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但实现这一目标存在一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

三、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优化调控方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支持稳定经济增长。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压减散碎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领域项目,增强民间投资活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电商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太原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完善促进养老、健康、信息、文化等服务消费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对市场信用体系、标准体系以及监管执法的支持力度,优化消费环境。

支持转变发展方式。将财政资金扶持重点转移到加强引导、制定标准、支持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发挥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政策的积极效应,支持我省由单一煤电基地向综合能源基地转变。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发展煤层气、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和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支持推进太原、晋城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建设。

支持激发市场活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机制,创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支持方式。落实好中央和我省出台的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信用担保基金、贷款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工具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推进省级科研经费优化整合,重点支持各项创新项目、创新工程,支持知识产权推广和发明创造运用。建立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落实好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支持布局一批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山西科技创新城加快建设,吸引全国一流科技创新资源向科技创新城聚集。支持启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西行动计划和低碳创新行动计划。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支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研究通过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制度、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以一定比例国有资产融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带动民间资本增加投入,支持我省“一核一圈三群”以及大县城和重点镇建设。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清理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优惠政策,整合资金压缩过剩产能。全面落实省级配套资金,支持高耗能行业和千家企业重点节能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推进跨界水质断面考核机制及排污权交易。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二)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省级新增10亿元补贴资金,支持我省再出台1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推动实施“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和七大产业振兴翻番工程,支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探索土地流转扶持经费列入预算、对流转土地并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给予补贴等形式,鼓励农民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建立完善示范带动、项目支撑、政策支持、考核激励等机制,着力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深入推进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支持做好领导干部包村增收等工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农村集体产权、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制度创新,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创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支持办好15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300所农村幼儿园改造、10万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1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五件实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着力改善民生,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发展,将农村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60元,分别达到760元、560元。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新建、改扩建200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引导企业、个人和社会多渠道投资职业教育。保障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需要,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支持扩大就业。继续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策落实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支持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促进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着力增加居民收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调整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市县特别是贫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正常发放。支持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强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强化以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为主要手段的再次分配,增加转移性收入。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经费补助标准由人均3元提高到10-15元,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再提高10%,优抚医院、光荣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10元和360元,对全省重度一级残疾人按每人每年48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制度。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大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资金中用于购买大病保险的比例。按照“建设靠政府、运行靠服务”的原则,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支持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文化发展。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和统筹利用。促进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软件、动漫等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四)大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预算执行出现超收,主要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执行出现短收,主要通过削减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方式解决。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绩效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清理财政暂付款,腾出来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向亟需的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环境保护倾斜。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一般性增支政策。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严格规范新设专项转移支付,确需新设要报经省政府批准。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把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对政府性债务实行总量控制和风险预警。进一步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实行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制度,增强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能力和风险承载能力。坚决制止违法融资行为,严禁通过担保公司、融资公司等借道融资举债。按照“化解旧债、控制新债”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剥离可以通过市场化运营的政府性债务。

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全面清理涉煤企业收费,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五)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积极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执行质量。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加大税源补查力度,特别是堵塞电子商务偷漏税行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省本级2014年一般性项目支出原则上压缩10%,“三公”经费支出数严格控制在预算数之内,实现只减不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时足额上缴国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公务活动经费开支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我省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加快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建设,推进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成果利用机制,切实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

各位代表:2014年的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需要凝聚智慧和勇气,需要付出艰辛和汗水。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团结一致,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全年预算工作任务,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习近平八一前夕视察西部战区空军
习近平八一前夕视察西部战区空军时强调 加快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习近平会见格鲁吉亚总理加里巴什维利
新华社成都7月28日电(记者陈冬书、陈地)7月2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习近平会见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
新华社成都7月27日电(记者杨依军、董小红)7月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赵乐际同巴基斯坦国民议会议长阿什拉夫举行会谈
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