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19.05.2016  19:09

工作会在并召开

 

5月18日,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在太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医改会和人社部相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省人社厅副厅长王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建文副厅长指出,“十二五”时期,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一是制度体系得到完善。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待遇发放等工伤保障体系,完善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发放等政策。二是基本实现社保全覆盖。截止2015年底,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13.8万人、573.1万人、456.5万人,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目标。三是提前实现了国务院要求的市级统筹。按照“统收统支”和“六统一”模式,将131个统筹地区归并为12个统筹地区,三项保险全部实行市级统筹、两级经办管理。四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省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86%,五年间提高了7个百分点;基本医保加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平均达到50万元,五年间提高了78%;连续12次提高了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平均增幅在10%以上;生育保险统筹落实了孕期医疗费、合并并发症医疗费、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等待遇。五是基金监管不断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更加科学规范,医药服务机构协议管理更加精细,省直等四个统筹地区上线医保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太原等七个统筹地区开展了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等付费方式改革,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六是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全省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一卡通”,统一发放社保卡2472万张,省内异地住院、购药费用直接结算14.7万人次,结算资金达5亿元。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对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事业提出了新要求,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要认真研究经济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提出的新挑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多元化带来的新需求。

在部署2016年各项任务时,他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7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任务。会议要求,把推进城乡医保整合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努力率先整合。同时要求按照国家标准,下半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二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进一步完善医保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年内彻底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双向结算全覆盖。做好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跨省结算的改造,及时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行测试。三是强力推进建筑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加大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扩面力度,落实好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政策,确保新开工和在建的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确保90%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四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细致地测算筹资标准,探索建立大病保险收支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的动态调整机制。五是做好封闭运行企业医保纳入社会统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推动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社会管理,做好铁路系统规范纳入社会统筹工作。六是努力提高三项社保基金的管理绩效。全面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统筹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要达到200种以上、并纳入总额中;结合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按人头付费。年内各统筹地区都要启动医疗费用智能监控。七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核心要求是一体化管理,要依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系统,实行“六个统一”、“三个同步”。

 

 

会议还要求,在做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还应统筹兼顾分级诊疗、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全民参保登记、工伤保险政策完善、三医联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自身建设以及宣传等各项常规性、基础性、探索性工作。

最后,与会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2016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分组讨论,与会代表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踊跃发言、建言献策,为夺取三项保险“十三五”开局之年的新胜利贡献力量。

各市人社局分管领导,医疗、工伤保险科(处)长,各经办机构负责人,省属国有煤炭系统社保负责人,太原铁路系统社保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