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气象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9.02.2016  13:35

      晋中市气象局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晋中市气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 http://www.sxsqxj.gov.cn/ )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晋中市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354-3205906。

   一、概述

  2015年,晋中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紧紧结合部门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晋中市气象局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了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承办科室,在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咨询、“晋中市气象局”网站建设等一体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及时报道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相关的全市各个时期重大天气情况、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准备工作。二是免费派发有关公开资料或利用电子屏公开。此外,市气象局还通过“3.23”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举办咨询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外出宣传以及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气象服务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在“晋中市气象局”网站上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00余条。具体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职能、气象信息,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气象信息。并通过网络积极开展气象部门与公众的互动,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等各类互动工作。全年共发布各类气象信息21类409期,发布重要气象信息6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通过电视、电台、电话、网站、报纸、短信等广泛发布信息,共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520次、预警短信963条,接受人次达66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过此类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根据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迫切需要,我局开设了“12121”气象信息电话服务专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通过这些途径进行咨询。2015年共接受电话咨询90余万次,主要以咨询气象预警预报及各类气象条件指数为主。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5年,市气象局没有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尤其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明显提高,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意识明显增强,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工作机制还处于磨合阶段,工作人员责任心、积极性、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克服工作困难的信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更显著的进步: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和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特别是要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制度建设。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做好利用互联网对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功能,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气象信息公开平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气象信息提供更便利的条件。

 

 

                                                                    晋中市气象局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