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商务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全市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07.09.2015  16:29

各县(区、市)经济和商务粮食局、晋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全省促消费活动的通知》(晋商运[2015]11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全市扩大消费工作,我市拟开展“晋中购物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为载体,以扩大消费、稳定增长为目标,主要实施途径为部门引导、市县联动、企业参与,以实际成效惠民促销,助力全市经济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促进生活服务业消费

1、促进餐饮服务消费。由我市龙头餐饮企业为代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特色店、老字号、农家乐等特色餐饮企业,联动举行“夏季美食节”、“果蔬节”、“火锅节”、“农家乐”等丰富多彩的餐饮文化活动,采取消费联票、优惠券、现场抽奖等方式,促进餐饮消费。

2、促进家政服务消费。组织全市家政服务企业开展“放心家政进社区、进万家”、“家政技术大比拼”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现代家政理念传递,拉动家政服务消费。

3、促进美容美发消费。组织全市知名美容美发机构开展“美丽女人,全心体验”、“爱护秀发”“金秋时装秀”等主题的体验活动,通过商家发放体验卡、优惠券、积分卡等多种方式,拉动美容美发消费。

4、促进家具家电消费。组织大型连锁家具、家电企业,联合各大超市家具家电专柜,开展“家具家电惠民购物节”、“家居购物狂欢节”等各种购销活动,拉动家具家电消费。

5、促进酒类消费。组织各大酒类批发商、零售商开展“传承酒文化”、“晋酒晋味”等各种酒类展销会、促销会,普及品酒、鉴别假酒的方式等日常生活常识,通过发放酒品打折卡、优惠券等,拉动酒类消费。

(二)努力开展会展消费

整合全市优质资源,发挥市场优势,下半年在文化中心广场、迎宾广场等各大广场上举办各类汽车、农产品、服装等为主要产品的会展活动,拉动会展消费。

(三)促进节庆专题惠民消费

以“感谢我的恩师”、“团圆中秋”、“狂欢国庆”、“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等为主题的节庆专题活动,联合各大连锁超市、商家、特色街、百货商场、专卖店,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发放打折卡、返利、买赠活动等,满足各层次的消费需求。

(四)促进便民惠民消费

联合各县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产品展销会,展示全市新型农产品,推动新型农产品投放市场,方便市民消费。在市、县管理规范的社区、小区内开展小型生活必需品、生活日用品等促销活动,促进便民惠民消费。

(五)促进电子商务消费

开展“晋中电商品牌展”、“晋中电商平台联合促销月”、“农村电商进万村”等活动,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网上网下融合,促进电子商务消费。

(六)推动绿色低碳消费

1、以山西榆次汇隆农产品综合市场有限公司、介休顺城关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太谷瑞隆农贸批发市场为代表的国家绿色示范市场为典范,宣传其在商品准入、经营环境、管理应用等方面的示范效应,推动绿色低碳经营和消费理念深入人心。

2、开展以“节能一小时”,“今日无车”等为主题的活动,发动商场、超市、企业、各单位开展“降低照明亮度”、“升高空调设定温度”、“电梯定时开关”等多种形式的节能减排活动。

3、开展成品油促销活动。组织中石化、中 石油 及其他成品油企业的加油站,开展“周末油价大让利”、“安全上路伴我行”等促消费活动,在全市主干道、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开展促销活动,加大促销力度。

4、开展汽车展销活动。组织太榆路汽车城的入驻商家,开展大型车展活动,通过打折、优惠礼包、送保险、购车贷款补贴等多种形式的让利活动,开展汽车展销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消费市场的繁荣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促进消费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活动开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家、企业要高度重视促销活动,明确分工,相互协作,政企联动。做到有阶段、有主题、有部门、有效果的落实各项措施,为市民创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加强宣传,做好引导

通过新闻媒体、网页、专版、短信、微信等方式,利用大众传媒、公交、广告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促销活动的具体安排、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促进消费。

(四)加强配合,强化信息报送

在工作实施期间,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与所辖各市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切实加强配合,及时报送促消费活动内容、活动规模、活动成果;对企业相关经营动态,晋中市商务粮食局网站和晋中市商务之窗网站将及时予以宣传推介;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恶性竞争或以次充好等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在发现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和消费者相关权益。

(五)强化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各类促销活动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事故发生;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各项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确保活动全程零事故。

(六)做好表彰,激发主体活力

促销活动的参与主体,即各部门、各商家、各企业等要总结促销活动经验,做好活动总结,特别是活动中的典型、亮点和成果,要进行宣传。对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请各县(区、市)经济和商务粮食局、晋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接到方案后,立即组织研究拟定活动项目,并于9月15日前将附件表格报至市商务粮食局市场建设运行科。

联系人:白    灵

联系电话:0354-30308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晋中购物季”促消费活动汇总表

 

 

 

晋中市商务粮食局

2015年8月26日


附件

2015年“晋中购物季”促消费活动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活动名称(主题)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时间

地点

参与企业数量

主要内容

 

 

 

 

 

 

 

 

 

 

 

 

 

 

 

 

 

 

 

 

 

 

 

 

 

 

 

 

 

 

 

 

 

 

 

 

 

 

 

 

 

 

 

 

 

 

 

 

 

 

 

 

 

 

 

 

 

 

 

 

 

 

 

 

填报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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