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4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1.07.2014  11:42

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武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今年1月,省人民政府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省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当时报告的2013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数为财政月报数。决算结束后,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数比年初报告的456.62亿元增加1.4亿元(主要是中央返还的跨地区税收增加),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数比年初报告的625.18亿元减少6.36亿元(主要是2013年收回部分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完成情况

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58.02亿元,为变动预算(下同)的108.7%,增长13.3%。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64.4亿元,为预算的76.6%,下降11.6%;营业税143.39亿元,为预算的102.7%,增长24.1%;企业所得税66.77亿元,为预算的83.4%,下降11.4%;个人所得税14.66亿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13.4%;资源税15.5亿元,为预算的97.2%,增长18%;非税收入152.95亿元,为预算的175.3%,增长33.7%。

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超收36.5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短收29.1亿元,非税收入超收65.69亿元,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超收。2013年动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超收安排乡村清洁工程3.26亿元、农村街巷硬化8.42亿元、乡村街道亮化工程补助9.64亿元、转增省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资本金10亿元;其他超收按规定结转使用或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体现净结余。

2013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4.03亿元,为预算的110.7%,增长5.6%,超收30.46亿元,安排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超收3亿元用于太原市城市道路电路电网改造,其余超收按专款专用的原则结转下年使用。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128.85亿元,为预算的106.5%,增长1.8%;车辆通行费收入118.19亿元,为预算的109.7%,增长19.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4.64亿元,为预算的104.6%,下降5.1%;省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收入8.15亿元,为预算的135.8%,增长2.9%;彩票公益金收入6.62亿元,为预算的107.1%,增长23.7%;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66亿元,为预算的109.9%,增长19.6%;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69亿元,为预算的112.7%,增长4.3%;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23亿元,为预算的135.1%,下降16.2%,主要是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及省属企业国有土地出让金减少。

2013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65亿元,为预算的92.8%,下降12.8%,其中利润收入1.85亿元,为预算的70.9%,下降44.1%;股利股息收入2.8亿元,为预算的116.7%,增长38.6%。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618.82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3.1%,比上年下降13.3%,主要是2013年起属于市县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改列市县预算、中央专款减少、压缩一般性支出等影响减少支出。主要支出项目的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1亿元,为预算的84.3%;国防支出2.38亿元,为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25.18亿元,为预算的96.7%;教育支出81.62亿元,为预算的96.9%;科学技术支出32.69亿元,为预算的9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9亿元,为预算的9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72亿元,为预算的97.6%;医疗卫生支出13.8亿元,为预算的84.5%;节能环保支出9.44亿元,为预算的67.9%;农林水事务支出78.55亿元,为预算的84.3%;交通运输支出110.6亿元,为预算的97.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47亿元,为预算的97.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15亿元,为预算的86.2%;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65亿元,为预算的10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3.02亿元,为预算的61.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1.03亿元,为预算的99.8%。

2013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2亿元,比预算减少1.03亿元,比2012年减少1.36亿元。

2013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195.46亿元,为预算的46.9%,下降21.1%,执行比例低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引黄入晋及配套工程项目资金和水资源补偿费结余所致。

2013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6.13亿元,为预算的94.5%,增长59.2%。主要用于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三)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省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992.8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458.02亿元;中央税收返还性收入150.7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68.4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3.24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9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22.1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0.24亿元;调入资金18.98亿元。

2013年省本级支出总计为1865.93亿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支出618.82亿元;拨付市县税收返还性支出55.5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623.3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50.28亿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53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0.2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7亿元。

收支相抵,2013年省本级滚存结余126.92亿元,扣除按规定结转今年使用的支出117.14亿元后,省级净结余为9.78亿元。省政府将研究提出净结余的安排意见,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总的看,2013年省本级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与省人大依法有效监督是密不可分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存量资金规模较大,部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的是由我省财政收支结构的特点决定的,有的是由财税改革不到位导致的,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与财政预算管理紧密相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按照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二、2014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全省财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切实保障重点建设和改善民生支出需要,全省财政收入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有力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上半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03.1亿元,为预算的54.1%,同比增长3.5%,增收33.5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累计1350.7亿元,为预算的41.6%,同比增长8.3%,增支104亿元。

上半年财政运行的特点:一是公共财政收入增长质量不高。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8%,发电量增长0.7%,工业用电量增长0.8%,铁路货运量增长6.1%,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9.1%,工业品购销价格倒挂持续40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76.8%,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此影响,全省公共财政收入虽然增长3.5%,但主要是由非即期税收收入入库拉动的。全省非即期税收入库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3亿元,上拉公共财政收入增幅3个百分点,如剔除这一因素,全省税收收入不达去年同期水平。二是煤炭行业减收严重。受煤炭价格持续下跌、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亏损面进一步扩大等影响,煤炭行业税收减收37.1亿元,下拉公共财政收入增幅3.8个百分点。三是个别地区增收压力较大。吕梁、阳泉两市公共财政收入分别下降18.7%和6.9%,分别减收19.7亿元和2亿元;119个县(市、区)中有42个县(市、区)的公共财政收入同比下降。四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省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1127.5亿元,为预算的44.2%,同比增长9.2%,增支95.4亿元,支出规模和支出增量分别占总支出和支出增量的83.5%和91.8%,有力保障了社会稳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局面,全省财税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斗,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在促进经济止缓回稳促增,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经济止缓回稳促增。轻税薄赋,继续停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累计为煤炭企业减负145亿元;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两步改革到位后,吨煤至少可以减负14.3元,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30亿元以上;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上半年减税18.6亿元以上;考虑目前我省煤炭形势持续低迷、企业效益不断下滑的情况,报请省政府同意暂不提高2014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争取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5亿元,比2013年增加14亿元,增长15.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9个百分点;下达资金34.4亿元,支持山西科技创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高校新区、首批小型水库更新、乡村清洁工程、新能源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步伐;筹集资金10亿元,支持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政策。二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财政制度体系,规范理财行为。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意见》、《山西省“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建立“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各市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省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在2013年大幅压减经费的基础上,今年预算执行中又对省直部门2014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进行压减,压减资金1.36亿元,主要用于购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支出。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本级选取了竞争性领域43个专项支出,从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了集中考评,涉及资金24.7亿元,计划核减项目11个,涉及金额7.8亿元,并将评价结果作为2015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财政托底保障民生。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389元,全省162万企业离退休职工共增加42.6亿元;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达到每人每月379元和206元,惠及全省240万城乡低保对象,财政增支7亿元;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5万人共补助1.2亿元;新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每人每月40元,9.6万人共计增支4600万元;为年满60岁的6000名村医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增支720万元;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达到年人均320元,2563万人共增支10.3亿元。统筹资金3.5亿元,支持实施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七补五缓”、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七补一免一优惠”、高校毕业生“双岗开发”计划等一揽子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创业。四是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服务转型综改发展。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实行绩效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规范。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92%的省级非涉密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省本级预算公开到了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建立了省直“三公”经费季报制度,92.2%的省级非涉密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省11个市本级和27个试点县的试编工作进展顺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起草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从制度上对政府性债务的借、用、还以及风险管控作出严格规定。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和财税优惠政策,初步摸清了底数,涉及政策20余项、资金30多亿元。认真做好煤炭资源税改革前期工作,成立了20个工作小组,分赴11个市和九大煤炭集团,就企业成本、改革前后政府收入变化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和综合评估,制定了工作方案,为推进改革做好了准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出台了《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拟定了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内容涉及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劳动就业等8个领域22个项目,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省以下财政配套政策,提高了县级财政保障能力。

总体看,上半年全省财税系统基本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下半年,全省经济发展依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一是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能源、原材料行业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短期内不会逆转,煤炭需求及价格回暖不易,以及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性减收,都将影响后几个月的财政收入,实现全年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收入持续低速徘徊,支出需求居高不下,支出刚性不断增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三是预算执行力有待增强。一些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下达迟缓,使有限的资金难以尽快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剧了财政困难局面。

下半年,全省财税系统将牢固树立问题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抓收入、促支出、保平衡的同时,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全力推动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促进经济增长。转移支付及时分解下达,基本支出按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项目支出按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据实结算项目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支出收回总预算,当年预算执行低于平均进度且无正当理由的,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经费或其他财政扶持资金。要通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地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更好地促进经济回升、就业扩大和消费增长。二是扎实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省政府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工作方案和督查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工作责任考核,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企业减负、煤炭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为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确保全年财政预算平稳运行和收支平衡。加强收入动态监控分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应征应缴收入悉数归入国库。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追加,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节约办事业。要未雨绸缪,制定实施全省财政收支平衡预案,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全省财政收支平衡。四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清理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减少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对确需保留的财政专项资金,要健全完善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库建设,严格关联项目检索比对,严把项目审核和评审关,实行责任倒查制度,防止重复申报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发生。对山西科技创新城等政府重点建设资金,要创新后续监管方式,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早编、细编支出预算,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暂付款定期清理机制,2014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暂付款规模,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和30%。已下达部门结转2年及以上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安排。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杜绝“以拨作支”等问题的发生。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制度,严格责任考核,减少存量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增强财政促进科学发展的资金实力。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抓紧出台《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按照“分级负责、规模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程序和行为,强化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防控,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七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等税收制度改革,推进清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半年我省的财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全省财税系统有信心、有决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2013年山西省省本级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