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机关干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2.12.2016  22:34

      12月9日,我厅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收看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讲授的《中国宪法讲座》,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高校工委副书记张培良参加了学习。 
      韩教授从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学习宪法、什么是宪法、社会变迁与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宪法与国家基本制度、宪法与公民、宪法的实施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讲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和不容置疑的权威和尊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本次专题讲座作为“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之一,为全厅干部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宪法知识,深入理解依宪执政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提供了良好机会。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行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宪法意识,树立法治权威,形成法治秩序,进而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