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市质局积极推行落实信用承诺制度

16.11.2015  10:57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近日,平顺县市质局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前进行信用承诺,确保商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信用承诺对象是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书内容有统一规范格式,包括资料真实、依法经营、年度报告、信息公示、自我约束、接受检查、责任承担、接受监督等方面,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填写或提交注册登记材料时一并填写,一式二份,一份企业留存,一份交登记机关存档。

      信用承诺制度是实施企业“宽进严管”的重要手段,是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监管体系的有力举措,与“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同步施行。(李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