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被列入国家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城市之一

23.02.2017  10:06

2月17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中财办、最高法院、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史月红、土地利用处处长韩明正和我市副市长张齐山、市局局长肖新卯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对试点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作部署动员讲话。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方案》,太原市被列入全国28个国有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城市之一。

二级市场作为我国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给利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会代训,明确要求,加快推进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试点地区建立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市场要求,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级市场,市场规划基本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按照会议部署及我市实际,我市明确提出,2017年3月底前,太原市将试点工作启动、机构设立、规章制度建设、部署实施等情况,形成汇总报告报国土资源部。4月15日前报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11月底前,我市就试点做法与成效等形成年度进展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2018年8月底前,我市形成试点总结报告,总结政策实施效果、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议,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2018年12月底前,国土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按程序报送党中央、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