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3.06.2020  07:2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以案明纪、警钟长鸣,6月22日,市纪委通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太原市能源局所属节能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副支队长兰瑞明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兰瑞明利用职务便利,长期违规使用单位公车上下班,并多次驾驶该公车办理私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兰瑞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相关费用。

  2.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李瑞明、二级法官赵鹏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3月,由李瑞明引荐陪同,赵鹏违规接受其所承办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王某组织的宴请,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并分别收受王某赠送的茶叶。2020年5月,赵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瑞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小店区北格镇卫生院负责人杨虎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5月,杨虎良因病住院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4400元。2020年5月,杨虎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纪所得。

  上述3起典型案例表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自觉抵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习惯还没有养成,心无敬畏、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守好底线。

  端午将至,又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既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合理消费,带动提振我市市场消费信心,又要教育警醒其不得借机用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在抵制歪风邪气、清正廉洁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力加压,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成果。市纪委监委将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严查快处、及时回应,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