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10.11.2015  11:27

10月29日至30日,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副主任奚丽宏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美堂、贺国富、赵红、王金龙、张 培,秘书长和慧军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星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玉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郝建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委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协副秘书长和市委组织部、市第四纪工委、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同志和华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丽江市2015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丽江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局近三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民宗局近三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调研组关于市农业局和民宗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市农业局和市民宗局进行工作评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市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终止审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结束时,和炳寿作了总结讲话,对被任命人员提出四点希望。一要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全面履行好岗位职责。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始终振奋精神、恪尽职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始终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遇到困难不绕道,碰到问题不回避,全面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始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奋力作为,埋头苦干,做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和应有贡献。二要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提高行政、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及成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强化人大意识,接受监督,始终尊重人民意志。强化人大意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与法定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规定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和配合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检查、询问、评议等监督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联系,及时报告、沟通重要工作情况,主动征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政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认真对待和办理落实各项意见建议,真正形成在市委的领导下,人大与“一府两院”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全面工作的良好局面。四要强化自律意识,秉公用权,牢固树立好廉洁形象。认真按照“忠诚干净担当”和“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群众观,把为民用权、依法办事作为立身之本和行为准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罗梦卿)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