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获省财政资金扶持

20.02.2017  21:32

  2月17日从市农委获悉,今年省财政将专项奖励我市17家省级农民合作社105万元,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去年底,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筛选以及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审定,我市清徐县华艺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等17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今年省财政安排给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资金105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我市2016年评定的17家省级示范社。补助标准原则上每家合作社扶持5万元,对社员人数较多、出资额较大或者合作社产品有注册商标或有“三品一标”的合作社给予每家扶持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三品一标”认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存储、保鲜等设备购置、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标准化 基地 建设等。这将大大促进我市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