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气象局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

14.06.2016  17:56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为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摸底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晋城市气象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精心组织,成立领导组,编制实施方案,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各单位完成了资产的盘点工作,正在进行资产明细表及资产报表的填制工作,并联系了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清查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