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体系

14.10.2014  19:51

  10月13日,市物价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提高价格监管效率,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太原市物价局关于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发布,通过划小责任单元,对网格内经营者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动态价格监管,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梯次管理、逐级负责”的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体系。力争实现“三个提高、三个下降、四个增强

  构建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体系,是以我市行政地域为依托,划分若干价格管理服务网格,推行“定格、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模式,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三个提高、三个下降、四个增强”的目标,即价格工作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价格矛盾纠纷办结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指数不断提高;价格违法行为逐步下降、价格举报案件逐步下降、价格矛盾纠纷逐步下降;增强经营者学法守法意识、增强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增强管理者预警预报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和睦相处意识。

构建五层价格监管网格

  我市价格网格化监管平台分为总网、子网、片区、网格、单位五层。总网以我市行政区划为界,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子网以10个县(市、区)为单位,划分成10个子网,由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每个子网划分成若干片区,主要是以街办(乡镇)区域为界线,由价格监督站负责。每个片区内,按行政、自然区划,或根据经营者状况划分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由联络员、管理员组成的价格监管组负责管理,价格监管组的人员名字、联系电话、监管职责、举报电话等内容要在网格内的显著位置公示。联络员由各街办(乡镇)价格监督站人员担任,管理员由网格内社区(村庄)义务价格监督员担任。网格内一个独立经营户为一个单位(价格管理点),由该单位承担价格(收费)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或领导确定的专职人员担任物价员负责管理。物价员的名字、联系电话、监管职责、举报电话等内容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

实现点面结合、三级监管

  “”,即我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价格监管重点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包点到“”、责任到人。“”,即由全部网格组成的监管网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办(乡镇)价格监督站日常监管,达到既要实现价格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又能突出价格监管工作重点的目的。同时,建立任务清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形成网上有市、县(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专业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片区和网格有街办(乡镇)价格监督站、义务价格监督员,单位(价格管理点)有物价员的三级价格监管格局。

  为确保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市物价局将按照广泛宣传发动,精心安排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合理划分网格;组织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培养树立典型,开展试点工作;全面总结推广,形成长效机制五个步骤实施。该局要求,要以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政府引导规范为前提,以经营者自律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社会管理工作有特色,为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