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重特大事故 我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30.11.2022  08:23

  11月27日,市委、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太原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此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将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自建房、燃气、消防、民爆、冶金工贸、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危险废物处置、电力、森林防火、矿产资源等行业产业。以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为导向,以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为目的,对标对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任务在基层企业完成情况等。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组,同时还成立了16个专项行动领导组。

  此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到今年年底,按照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抽查的方式展开,党政督导巡查也将同步进行。其间,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和纪委监委要派出专人,参加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督导暨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进一步强化督查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机衔接、相互融合、共同推进,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要充分运用“两个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制度成果和创设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我市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