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十个严禁”过“廉”节

24.09.2014  22:20

国庆节到来之际,为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市工商局“十个严禁”重申过节纪律。

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各种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三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农家乐”、机关食堂等公款吃喝玩乐;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八是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九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十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焦凌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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